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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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丰台城管执法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丰台城管执法监察局信息公工作年度


丰台城管执法监察局

年十二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3年度丰台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城管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院;邮编:100161联系电话:010-63805244)。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city management team to monitor of Fengtai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3 to December 31 2013.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city management team to monitor of Fengtai. (Address: No. 75, Fengtai North Road,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161,   Tel: 010-63805244).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突出服务理念,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较好的完成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为了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条例》全面、准确和有效实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刘富强副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一是我局成立了以刘富强副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科室、分队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努力做到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相应措施。能较好利用城管大队依申请子系统。能及时将申请件接收、答复、收费等情况准确录入系统。三是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规范、指南样本、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电话咨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专栏管理和年度工作报告等项工作机制。四是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基本胜任信息公开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充分利用区政务平台、市局OA平台,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并完善了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官网、政务平台局域网,探索拓宽党务政务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使大队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卓有成效,富有特色。二是在我局官网网站设立了城管新闻、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法律法规、便民服务、理论研究、市民意见等版块,公开了我局举报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邮箱,设立了效能建设专题汇报、城管播客、光荣榜等专题栏目,并设有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采用动态信息发布,建立了与市、区政府网站的链接。网站的政务公开目录完整,有咨询、举报信箱,来信由指定科室专人督办,按时限要求快速处理反映问题,及时答复举报人。网站还设有调查栏目,便于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三是通过网站更新、发布文字及图片信息,向社会公布城管队伍的近期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1254条。其中,大队外网共更新政务公开信息481条,其中图片新闻221条、城管快讯 275条;区政府外网更新信息277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57条;微博更新信息87条。有效增强了社会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四是利用其他公开渠道,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局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大队政府公开信息。同时继续做好《丰台城管报》的出版发行,今年共出版 13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热情周到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明确了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及其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制定申请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书面材料分别由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对需要与其他单位部门协调的事件,能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和通报。今年共受理申请公开信息 1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给予书面告知书答复。在处理申请公开信息事件中,大队相关机构,依法、依程序处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始至终指导业务人员,对处理中的疑难问题,主管信息公开、纪检监察、法制的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派人到区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共同研究处理办法,获得较好的结果。

  (四)加强创新创优工作,提高信息公开成效

  一是坚持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使广大市民更多了解城管门前三包、施工工地、无照游商、非法小广告等职能管理内容,对城管执法法规、权限、程序等有更加全面的认识。社会监督员和市民代表对城管开放日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二是继续利用《丰台城管报》,及时公布城管工作的信息。今年已公开发行13期,印制39000份,向广大市民、市区相关单位及我区21个街乡镇、100余个社区发放,架起了一座城管与各部门、城管与群众之间交流和沟通的桥梁。三是主动联络媒体,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主动联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城管、支持城管。

  (五)突出外部监督保障,提升执法为民形象

  一是我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每月向社会监督员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邀请监督员参与一次执法活动。今年市局社会监督员和区政府特约社会监督员对城管执法监察局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均给予了较高评价。二是结合效能监察、廉政风险防范、政风行风建设等活动,拓宽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评议、热线评议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改进执法方式、树立服务形象,促进依法履职,提高工作绩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大队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3年,共计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157条。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31231日,丰台城管大队主动公开797条。(自《条例》施行至20121231日,主动公开信息6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城管执法监察局明确了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及其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制定申请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书面材料分别由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对需要与其他单位部门协调的事件,能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和通报。

  (一)依申请情况

  2013依申请总数为1件,依申请方式为当面申请。

  (二)答复情况

  以上提出的1件依申请,我大队已按期答复,予以部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我大队2013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0.6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3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3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

  2013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一是对需要保密的信息和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于发生较少,业务流程仍需熟悉。除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希望能得到区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二是对最新发生的事件、突发事件的反应仍需加强时效性。三是要继续强化与市民的沟通,拓宽沟通渠道。

  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7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部分公开

1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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