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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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城管执法监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工作年度

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2019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2018年度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32/ftbm_index.shtml。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院;邮编:100161;联系电话:010-63805244)。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city management team to monitor of Fengtai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8to December 31 2018.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city management team to monitor of Fengtai. (Address: No. 75, Fengtai North Road,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161,   Tel: 010-63805244).

  一、概述

  2018年,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立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与任务,紧紧围绕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占道经营、整治环境秩序等重点工作,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二、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情况

  1.组织机构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协调、管理、发布。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任务,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有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该项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对于情况复杂的依申请信息公开,主管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法律顾问进行研究,确保信息公开程序与实体合法、答复准确,有效降低行政诉讼风险。

  3.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城管执法及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主动公开。二是携手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我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了与新闻媒体合作,效果明显。三是充分利用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城管工作动态。

  4.教育培训情况

  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50人,进一步提高了机关科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业务骨干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通过培训,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服务,正确引导舆情,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1月将我局2018年财政预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20188月将我局2017年财政决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通过网站更新、发布文字及图片信息,向社会公布城管执法及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19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2件,在申请方式中当面提出申请13件,通过信函提出申请6件、网络申请3件。

  2.答复情况

  以上22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20191月答复4件,因跨年度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年报系统未统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2018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收费0元。

  七、落实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北京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完成了《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逐项梳理细化公开职权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城管执法工作职责权限。完善三级政务公开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覆盖全面、层级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深化”的工作思路,完善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清单,明确了拆除违法建设,城市痼疾顽症专项整治等信息的公开标准、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形式等事项。定期公开拆除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任务完成进度以及区、街乡镇两级综合执法平台搭建情况。

  八、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总体把握需要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二是市、区人民政府对信息公开尤其是主动公开高度重视,我局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二是在城管体制改革执法力量下沉后,我局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路径。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9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4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2

1.当面申请数

1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6

(二)申请办结数

18

1.按时办结数

1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单位负责人:张世海       审核人: 郑义超           填报人:刘小军

联系电话:010-63828313                           填报时间: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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