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3年区城指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the City Administration Supervision and Command Center of Fengtai District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3 to December 31 2013.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 BJFT.gov.cn.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City Administration Supervision and Command Center of Fengtai  District . (Address: No. 2, Wen Ti Street,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1, Tel: 010-83656436  Email: czzx@mail.bjft.gov.cn)。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编制的2013年度区城指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网站(www.bj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城指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电话:83656436;电子邮箱:czzx@mail.bjft.gov.cn)。


    一、概述

2013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实行多渠道公开,按要求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区城指中心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北京丰台”网站和“城指中心”网站按照《条例》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定期更新。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意见箱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区城指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5%;业务动态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15%。

(二)公共查阅场所

区城指中心办公室可以查询区城指中心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无复议、诉讼和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区城指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应多样化。

2014年将从以下二个方面改进: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保障制度,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增加多种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重视公众和媒体监督,将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相结合,重视各类监督。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6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4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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