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王佐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王佐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工作年度


王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王佐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王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长青路99号;邮编:100074联系电话:010-83316415;电子邮箱:wzzzfb@yeah.net)。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The report contains five parts: summary of the report;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s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riggered b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roblem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statistics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1to December 31 2011.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at http://www.bjft.gov.cn. For any enquiries about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Wangzuo Town. (Address: No. 99, Changqing Road, Wangzuo Town,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4,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Wangzuo Town Tel: 010-83316415 Email: wzzzfb@yeah.net)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切实提升政府执政能力,着力加强政府规范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1年,丰台区王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在镇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下,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进步。主要表现为: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入;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通过“北京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9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98%;业务动态类信息100条,占总数的98.0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镇申请总数为31件。其中,当面申请30件,占总数的97%;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3%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43项,其中:

“同意公开”10项(包括“已主动公开”9项),占总数的23%

“信息不存在”6项,占总数的14%

“非本机关掌握”19项,占总数的44%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8项,占总数的19%

“不予公开”0项;

“涉及第三方”0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镇2011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镇2011年未发生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镇域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提升。

2012年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业务水平。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2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02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镇依申请总数

3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到期已答复总数

43

其中:1同意公开

1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6

4、非本机关掌握

19

5、申请内容不明确

8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