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丰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09/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台区丰台镇兴隆中街8号;邮编:100071;电话:83936900;电子邮箱:ftjdbgs308@163.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Feng Tai Street Office of Feng Tai District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7 to December 31 2017.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09/zfxxgknb/ft_yjlist.shtml).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Feng Tai Street Office of Feng Tai District. (Address: No. 8, Xinglong Zhongjie Street, Fengtai Town,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1, Tel:83936900 Email: ftjdbgs308@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全年,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以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落实《丰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总体目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21 号)要求和《北京市丰台区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以项目化、具体化的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助力辖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设置
丰台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立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孙绪勇主任在每月召开的行政工作汇报会上听取办公室汇报政务公开工作。两位处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周春华主席分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多次强调政府网站信息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并在办公室科务会上对信息工作进行指示、部署。杨凯副书记负责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每月对100余条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丰台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工作制度,严把审查程序
根据《条例》要求,丰台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丰台街道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各个环节责任。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办公室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网站信息收集、分类、报送及联络等工作,其他科室内勤作为科室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撰写工作,明确了信息内容的提供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工委办负责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明确了审查机构,落实了审查责任。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畅通公开渠道,管理维护平台
一是信息公开栏的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可以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专栏浏览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保证专栏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我街道指定专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街道和社区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重点问题,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二是畅通申请渠道。办公室负责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件等多种渠道,及时在线受理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并完成申请登记、申请受理、审核和公开等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工作队伍。
加强对社区和科室信息员的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发布。丰台街道先后参加了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的信息安全工作、法制办组织的专项培训等,努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要公开渠道:丰台街道外网网站。
“丰台街道”外网网站依据《丰台街道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目录下设版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主任信箱等栏目,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宣传便民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街道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4条,同比上升42.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二)答复情况
已经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公开答复意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减免4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7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发生1例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7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举报
2017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街道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微信、政府微博等新媒体资源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存在工作上的不足,主要是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各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频繁,使得相关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延续性。
第一,结合我街道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
我街道将会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将此项工作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改进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提高行政透明度。
丰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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