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丰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09/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台区丰台镇兴隆中街8号;邮编:100071;电话:83936900;电子邮箱:ftjdbgs308@163.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Feng Tai Street Office of Feng Tai District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6 to December 31 2016.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09/zfxxgknb/ft_yjlist.shtml).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Feng Tai Street Office of Feng Tai District. (Address: No. 8, Xinglong Zhongjie Street, Fengtai Town,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1, Tel:83936900 Email: ftjdbgs308@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以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6 号)精神和《北京市丰台区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丰台街道着力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按照要求,积极做到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时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增强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干部能力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设置

丰台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赵钢主任在每月召开的行政工作汇报会上都听取办公室汇报相关工作。两位处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周春华主席分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多次强调政府网站信息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并在办公室科务会上对信息工作进行指示、部署。杨凯副书记负责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每周亲自对40条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丰台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先后由区法制办举办的法治培训、区经信委、区人力社保局举办的信息安全等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机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根据《条例》要求,丰台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丰台街道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边界把关环节责任。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办公室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网站信息收集、分类、报送及联络等工作,其他科室内勤作为科室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撰写工作,明确了信息内容的提供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工委办负责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明确了审查机构,落实了审查责任。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畅通公开渠道,管理维护平台

  一是信息公开栏的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可以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专栏浏览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保证专栏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我街道指定专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街道和社区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重点问题,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二是畅通申请渠道。办公室负责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件等多种渠道,及时在线受理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并完成申请登记、申请受理、审核和公开等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打造信息员队伍。

加强对社区和科室信息员的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发布。丰台街道先后参加了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的信息安全工作、法制办组织的专项培训等,努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要公开渠道:丰台街道外网网站。

“丰台街道”外网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主任信箱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街道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宣传便民信息。

拓宽公开渠道,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3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9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已经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公开答复意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减免1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6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6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举报

2016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街道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了政府微信、政府微博。

但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各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频繁,使得相关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延续性。

为此,首先要进一步结合我街道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其次,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

我街道将会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将此项工作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改进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提高行政透明度。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