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丰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09/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台区丰台镇兴隆中街8号;邮编:100071;电话:83936900;电子邮箱:ftjdbgs308@163.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Feng Tai Street Office of Feng Tai District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5 to December 31 2015.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09/zfxxgknb/ft_yjlist.shtml).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Feng Tai Street Office of Feng Tai District. (Address: No. 8, Xinglong Zhongjie Street, Fengtai Town,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1, Tel:83936900 Email: ftjdbgs308@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全年,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机制制度日趋完善。根据《条例》要求,丰台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丰台街道办公室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收集、分类、报送及联络等工作,明确了信息内容的提供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工委办负责政府网站信息保密审查,明确了信息内容的审查责任。办公室与工委办每周研究信息公开信息内容重点,及时发布信息工作重点,帮助业务科室分解落实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重点信息工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二是专人负责实时维护。我街道指定专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街道和社区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重点问题,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2015年,丰台街道认真做好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和街道外网自查整改工作,做好了政府网站版块更新维护工作。丰台街道认真做好丰台区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报表材料。
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和科室信息员的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发布。丰台街道先后参加了市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解读专题培训班、区政府网站普查自查工作培训会等工作培训。丰台街道组织信息员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努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要公开渠道:丰台街道外网网站。
“丰台街道”外网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主任信箱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街道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宣传便民信息。
2015年全年“主任信箱”栏目收到居民来信14封,及时办结来信反映问题,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登载“答复选登”5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5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5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举报
2015年度,丰台街道办事处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街道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网站信息覆盖面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丰富。
2016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外网系统。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严把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关,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权威性。加强办事服务栏目建设,探索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设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合理设置栏目板块,网站页面布局科学规范、重点突出,做到栏目设计合理、页面层级适度,提高居民访问兴趣。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探索建立定期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同级街道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机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政策宣传、政民互动提供新的交流平台,搭建新的舆论宣传阵地。
丰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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