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丰台街道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指定专人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街道和社区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重点问题。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43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数3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度,我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办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丰台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立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作。街道主要领导在每月召开的行政工作汇报会上听取综合办公室汇报政务公开工作。一位处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并多次在工作会上重点强调政府网站信息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并在综合办科务会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示、部署。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要求,丰台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丰台街道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各个环节责任。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员、联络员制度,综合办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网站信息收集、分类、报送及联络等工作,其他科室内勤作为科室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撰写工作,明确了信息内容的提供责任。

三是严把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综合办保密员负责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明确了审查机构,落实了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每月对180余条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栏的维护。按照《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99号)要求,建设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可以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专栏浏览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保证专栏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我街道指定专人及时更新,主动公开街道和社区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重点问题,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二是畅通申请渠道。综合办公室负责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件等多种渠道,及时在线受理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并完成申请登记、申请受理、审核和公开等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街道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发布。分管领导多次在工作会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提醒,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认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19年度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合格,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65

445.06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方面还不够细致、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完善,继续抓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将群众所关心的,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加以完善,使其标准更明确、内容更具体、用途更贴切,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开形式和载体方面不够丰富。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加强各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各类场所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打造成群众获取信息的一项全新渠道,确保群众能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街道将会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工作要求,自觉将此项工作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改进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提高行政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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