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太平桥街道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太平桥街道办事处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事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街道办事处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负责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在“太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设了信息公开接待大厅、信息公开查阅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太平桥街道”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意见箱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78%;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2%;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业务动态类信息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0.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全程办事服务大厅可以查询街道办事处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座椅、纸张、钢笔等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累计公开查询117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其中,网站公开查询38次,占总体的比例为32.48%;政府信息公开专栏38次,占总体的比例为32.48%;电子触摸屏38次,占总体的比例为32.48%;便民手册3, 占总体的比例为3.56%;复印和打印文件51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新建或改建2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申请总数为5件,申请全部当面答复。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街道无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完善公开制度;三是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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