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太平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小区39号楼;邮编:100073;联系电话:010-63267310;电子邮箱:tpqbgs@126.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Decree) and the 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Municipal (regional) governments.
The tes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09 to December 31 2009.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bjft.gov.cn.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Executive Office of Fengtai District Taipingqiao Subdistrict Office. (Address: No.39 Taipingqiao Community,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3,Tel: 010-63267310 Email: tpqbgs@yahoo.com.cn )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09年,太平桥街道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公开条例》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以面向社会、方便群众、服务企业为根本目标,加大信息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领导重视,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
太平桥街道对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建设廉洁、勤政、求真、务实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街道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委副书记挂帅,相关科室协同参加,并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组织、机构、人员、责任、资金”五落实。
(二)求真务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街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已经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逐条进行审核,确保时效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公开内容整理、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建设、监察考评等四个方面进行责任任务分解,由主管领导牵头,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对区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100%公开。
1.围绕发展经济,为企业上门送信息服务。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工作重点,街道主要领导带领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地区税源大户中国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异地纳税”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等多家公司,分别与20多家企业的领导介绍丰台区“保增长、促发展”、为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的有关利好政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发展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服务机制。
2.特别关注民生,主动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我们为完善政府二级网站内容,规范街道所有服务项目,积极为地区单位和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在街道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由原来的34项增加到目前的82项,包涵了街道概况、人员分工、科室分布、街道领导、职能介绍、法规查询、全程代办、便民服务、政务信息等内容,并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3.方便居民办事,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一是加强办事大厅建设。办事处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在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上舍得投入。2009年街道投入280余万元将原来用于出租的歌舞厅,改造建设成拥有750多平方米,分设业务服务区、政策咨询区、政策索取区、便民服务区、等候休息区5个区域,设置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为老服务、计划生育等15个办事窗口的服务大厅,并更新配备了现代办公设施,能够满足社会单位和百姓办事需求。二是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投入30多万元改善机关信息化硬件设备,为相关科室和社区更新电脑30台,购置网卡、隔离卡、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激光速印机等办公设备,同时,对街道政府网的安全漏洞进行了修补、确保网络安全高效运行。三是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在区政府统一规定进行全程办理12项内实行网上公开的基础上,我们将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56项工作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并对办事依据、办理科室、办结时限、交费情况、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进行了网上公布,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已向街道所属的13个社区居委会延伸,在13个社区设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工作站。同时,还对街道23个科室对外办公、为民服务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增加街道党务、人大、居务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中完善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和支部三级三个网络建设内容;在人大代表栏目中,公布人大代表名单、单位、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和日常接待电话等内容,方便居民有事向人大代表反映,架设人大代表与居民沟通的桥梁,也便于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居务公开中,对13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地点、人员分工、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实行网上公开。
(三)以民为本,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我们利用站、会、电、网、栏、屏、厅等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在方便居民办事的同时,增加广大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即:13站(12个社区实行居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站)、六会(领导干部会、党员会、人大会、社区会、干部会、地区单位会)、四电(24小时值班咨询电话、全程办事咨询服务电话、各科室和各社区咨询服务电话)、三网(街道政府网站、区政府专网、局域网)、三栏(政策法规栏、宣传橱窗栏、办事指南栏)、两屏(电触摸屏、电子滚动屏)、一厅(办事处服务大厅)等。
(四)便于有效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街道已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考核内容,并对依申请公开内容:人大代表选举条件、社区公益金使用、为民办实事内容及资金使用等作为申请公开内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群众评议制度,通过召开社区会议、设立举报电话、网上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地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太平桥街道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09年,街道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信息,共计533条。其中向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159条,向“北京丰台”政府网站提供信息178条,街道发布动态信息1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4条,占总数的10.13%;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19%;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38%;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38%;业务动态类信息474条,占总数的88.9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年申请总数为3件,均为书面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当面申请、互联网提交申请、传真申请及信函申请的公开情况。
(二)答复情况
所有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严格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受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二)行政诉讼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
(三)举报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太平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个别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规定有待规范。
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丰富主动公开载体;二是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3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53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
件 |
3 |
其中:1、书面申请数 |
件 |
3 |
2、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4、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5、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3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登记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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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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