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太平桥街道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小区39号楼;邮编:100073;联系电话:010-63267310;电子邮箱:tpqbgs@126.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Decree) and the 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Municipal (regional) governments.

The tes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0 to December 31 2010.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bjft.gov.cn.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Executive Office of Fengtai District Taipingqiao Subdistrict Office. (Address: No.39 Taipingqiao Community,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3,Tel: 010-63267310 Email: tpqbgs@126.com )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太平桥街道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公开条例》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以面向社会、方便群众、服务企业为根本目标,加大信息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领导重视,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

太平桥街道对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建设廉洁、勤政、求真、务实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街道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委副书记挂帅,相关科室协同参加,并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组织、机构、人员、责任、资金”五落实。

(二)求真务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街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已经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逐条进行审核,确保时效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公开内容整理、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建设、监察考评等四个方面进行责任任务分解,由主管领导牵头,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对区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100%公开。

1.围绕经济发展,为企业上门送信息服务。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工作重点,街道主要领导带领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地区80余家企业,介绍丰台区“保增长、促发展”、为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的有关利好政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建立、完善地区企事业单位资料库,并逐步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

2.围绕民生建设,主动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我们为完善政府二级网站内容,规范街道所有服务项目,积极为地区单位和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在街道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包涵了街道概况、人员分工、科室分布、街道领导、职能介绍、法规查询、全程代办、便民服务、政务信息等内容,重点关注辖区关于民生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内容,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3.围绕居民办事,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一是健全全程办事代理制、廉政勤政、工作考核奖惩、电话受理、承办人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二是在街道门口、办事处大厅处重新设立政务公开栏,做到全程办事代理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承办时限等相关资料及监督投诉电话在公开栏、政务网和办事大厅进行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将群众接触较多的25项《服务指南》,分别在机关大厅和13个社区设立资料索取台,方便群众索取,为全面深入的开展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为止,已发放服务指南18050余张,便民条及示范文本4821份,既规范服务事项又方便了群众。

(三)以民为本,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利用站、会、电、网、栏、屏、厅等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在方便居民办事的同时,增加广大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即:13站(12个社区实行居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站)、六会(领导干部会、党员会、人大会、社区会、干部会、地区单位会)、四电(24小时值班咨询电话、全程办事咨询服务电话、各科室和各社区咨询服务电话)、三网(街道政府网站、区政府专网、局域网)、三栏(政策法规栏、宣传橱窗栏、办事指南栏)、两屏(电触摸屏、电子滚动屏)、一厅(办事处服务大厅)等。

(四)加强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街道已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考核内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群众评议制度、提出审核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社区会议、设立举报电话、网上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地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太平桥街道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街道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信息,共计1661条。其中向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更新674 条,向“北京丰台”政府网站提供信息667条,街道政府网站更新信息3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7条,占总数的4.03%;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占总数的0.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06%;行政职责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0.54%;业务动态类信息1574条,占总数的94.7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年申请总数为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书面申请、当面申请、互联网提交申请、传真申请及信函申请的公开情况。

(二)答复情况

无申请,无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严格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受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二)行政诉讼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

(三)举报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太平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个别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规定有待规范。

201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丰富主动公开载体;二是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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