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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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辛店街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4年度北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辛店街道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长辛店公路街甲12号长辛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072联系电话:010-83866298;电子邮cxdjd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长辛店街道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办公室为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长辛店街道信息公开办公室,各科室均明确了负责人员。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在“北京丰台”长辛店街道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全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街道各科室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北京丰台”长辛店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立了长辛店街道信息公开查阅室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区政府在“北京丰台”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长辛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信息名称”、“关键词”、“公开日期”等查询方式,方便公众查阅全街道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街道办公室可以查询街道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街道信息公开接待室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 0 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 0 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街道各科室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街道申请总数为 0 件。其中,当面申请 0 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0 件;以信函形式申请 0 件。

(二)答复情况

全街道无申请情况发生,不存在答复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启动。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街道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全街道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

全街道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街道各科室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有时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上传;部分信息水平不高;宣传力度不够等。

2015年将从以下七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信息的质量;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街道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五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六是设专人负责信息上传工作,使信息得到及时上传;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居民群众充分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渠道。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775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77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市依申请总数

0

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

0

区(县)政府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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