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12/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4号;邮编:100074;电话:68375750;电子邮箱:yungangjiedao@mail.bjft.gov.cn)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情况,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2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云岗街道要求各相关科室确定专人对接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每个公开条目有人管,每个公开内容有人抓。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丰台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两级清单近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岗街道对照《丰台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两级清单(街乡镇)》内容,对纳入清单管理的公开内容展开了学习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形成《云岗街道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清单》共11大项、49小项,其中包含了生育登记办理、就业登记等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开内容。清单中还对公开内容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例如生育登记办理,除明确办理对象、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还注明了办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及乘车路线等内容,极大方便了居民对重点领域内容的查询,和针对具体事项的办理。

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内容为方便居民查询,采取多种公开形式。如政府网站专题公开、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在抓好清单落实的过程中,云岗街道抓住网站公开这一便捷途径,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在街道政务网首页明显位置设立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做到让居民一目了然。公开形式非网站公开的,如果可以从网站公开,也增加这一公开渠道;不便于网站公开的,将公开方式明确于该条目内,并注明公开时限,便于居民查询。同时,加强非网上公开形式内容的监督,不定期对该类公开内容进行抽查,确保“清单是底线”、“应公开、尽公开”。


(三)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

规范、准确更新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畅通申请及答复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全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前均经业务科室及法律顾问审核,答复后及时录入系统,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合法,确保申请人满意。

(四)持续增强公众参与和互动

为加强和居民交流,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街道在正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意见箱,收集居民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网站设置领导信箱和意见征集版块,增进与居民的沟通交流,全年通过网络征集居民意见10余条。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转发政策解读、回应社会热点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全年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7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9条。

(五)加强培训和创新

一是开展依申请案例研究。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将依申请案例研究作为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上级下发的典型案例及本单位实际收到的依申请案例为研究对象,开展深入分析,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运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云岗街道在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收到良好效果。除做好云岗街道官方微信、微博外,通过与地区影响力较大的微信公众号“云岗邻友圈”平台合作,加大了对街道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文体活动、应急处置、凡人善举等新闻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推广,扩大了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0.95%;规划计划类信息2,占总体的比例为0.19%;业务动态类信息1044,占总体的比例为98.86%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9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27条。

说明: 1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9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6条。

(四)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微博微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次。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云岗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83.33%;通过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16.67%6件申请均按时办结、按期答复,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占总数的66.67%;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件,占总数的33.33%。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云岗街道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

(七)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7年,云岗街道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10人次。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不懈努力,云岗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依申请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学习培训方需进一步强化。

(二)2018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及发布程序,按照《丰台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求,深化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信息公开;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满足公民对政府信息的多样化需求;三是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四是增加培训及获取上级指导的频率,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

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

20183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云岗街道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27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056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2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4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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