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12/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4号;邮编:100074;电话:68375750;电子邮箱:yungangjiedao@mail.bjft.gov.cn)。
This report is the 2014 annual report of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compiled by Yungang sub-district Office, People’s Government of Fengtai district.
The report contains five parts: summary of the report;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s;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riggered b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roblem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statistics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st 2014 to December 31st 2014.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at http://ygjd.bjft.gov.cn. For any enquiries about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Yungang sub-district Office. (Address: No. 4, Beiqu Xili, Yungang,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4, Tel: 010-68375750 Email: yungangjiedao@mail.bjft.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 2014年云岗街道按照丰台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筹划、协调和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执行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在云岗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集中展示了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街道办公室兼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在办事处门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橱窗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置了橱窗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云岗街道政务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度,云岗街道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1.5%;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业务动态类信息19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5%。
(二)公共查阅场所
街道社保大厅滚动播出街道主动公开的有关信息,办事处门前橱窗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街道办事处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制度,将街道办公室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
(一)申请情况
街道2014年无申请公开件,答复数为O。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街道在为居民提供依申请政府信息的同时,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收费方法和标准进行收费。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云岗街道全年没有出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云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随着人民群众社会参与意识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还应继续加大,公开平台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扩展。
2015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增进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三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四是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促进公开体系的完整与规范。加强政府网站、宣传栏等传统渠道建设,探索发挥移动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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