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12/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4号;邮编:100074;电话:68375750;电子邮箱:yungangjiedao@mail.bjft.gov.cn)。
This report is the 2012 annual report of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compiled by Yungang sub-district Office, People’s Government of Fengtai district.
The report contains five parts: summary of the report;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s;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riggered b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roblem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statistics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th 2012 to December 31 2012.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at http://ygjd.bjft.gov.cn. For any enquiries about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Yungang sub-district Office. (Address: No. 4, Beiqu Xili, Yungang,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4, Tel: 010-68375750 Email: yungangjiedao@mail.bjft.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2年云岗街道按照丰台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筹划、协调和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在云岗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集中展示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街道办公室兼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在办事处门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橱窗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置了橱窗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云岗街道政务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2年度,云岗街道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3.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业务动态类信息18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8%。.
(二)公共查阅场所
街道社保大厅滚动播出街道主动公开的有关信息,办事处门前橱窗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街道办事处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制度,街道将行政办公室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
(一)申请情况
街道2012年无申请公开件,答复数为O。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街道在为居民提供依申请政府信息的同时,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收费方法和标准进行收费。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云岗街道全年没有出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云岗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有待拓展。
2013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对工作时间较短的人员进行基础培训,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二是转化思想,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三是有意识的提高公开专栏内容的更新速度,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四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五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群众就近便捷查阅。
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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