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确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J12/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路4号;邮编:100074;电话:68375750;电子邮箱:ygjdxxgk@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云岗街道按照丰台区政府统一部署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筹划、协调和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在云岗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集中展示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街道行政办公室兼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在办事处门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橱窗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置了橱窗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云岗街道办事处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总体比例14.2%;法规文件类信息4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5%;行政职责类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业务动态类信息5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
(二)公共查阅场所
街道社保大厅滚动播出街道主动公开的有关信息,在办事处门前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办公室累计接待公众咨询6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2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街道办事处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制度,街道将行政办公室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
(一)申请情况
街道2008年无申请公开件,答复数为O。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行政机关将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云岗街道全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云岗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服务作用;五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群众就近便捷查阅。
丰台区人民政府云岗街道办事处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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