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门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网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栏目类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按要求按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依托“首都之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各发布栏目,及时发布我办事处各类动态,更新街镇动态新闻信息79条。充分利用党员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居委会等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各类新闻动态、宣传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街道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4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0件。2023年我办事处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确保受理过程、答复内容合法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平台建设
建立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主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到科室和工作人员,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并且在公文形成时同步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五)落实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管理的重要内容,嵌入到办事处发文的流程中,每个文件都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意见表,办事处主任签批,设置行政风险点,确保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有效防止失密泄密问题发生。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在规定时限内都要主动予以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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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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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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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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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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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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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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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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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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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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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5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大红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信息不全面,深度不够。针对以上不足,2024年大红门街道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提升与突破: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街道上下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三是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等工作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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