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将所公开信息挂在“北京丰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上,供查阅。在街道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街道办事处通过“北京丰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总体比例41.67%;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5.56%;行政职责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9.73%;业务动态类信息31条,占总体比43.06%。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街道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未接待查阅政府信息人员。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未接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员。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