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业务动态类信息1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1%。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共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其中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均按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答复处理。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照《北京市丰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对机构信息、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及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分解布置,明确责任权限,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资源搜集、整理、审查和发布标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丰台区和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全清单、公开年报等内容,按要求公布机构信息、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信息,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结果公示等栏目,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依申请公开信息合法性、保密性,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和意识形态审查。通过参加区级集中培训、内部交流互动、自学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
6.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18年度丰台区政府绩效管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考核中,考核得分93分,权重4,实际得分3.72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为会议、活动信息,涉及疏解整治促提升、辖区环境建设、党组织服务群众、社区公益金项目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得相对较少。各相关责任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重点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虽认真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但对准确界定某些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仍存在判断难度。其次,在群众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还缺乏完善的制度机制和合理的办理流程,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还有待学习加强。
2.需要改进的方面
2020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尤其是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确保畅通群众申请渠道,按法定程序期限进行答复,满足群众信息获取的需求。结合街道重点工作,围绕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中心任务相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提高街道重点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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