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资源搜集、整理、核查和发布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保密。针对疫情、创卫、创城等重要时期特点,认真开展形式研判,总结阶段性信息公开任务开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有效进行整改。结合街道实际编制发布政府信息指南、公开全清单、公开年报、机构信息、公开招聘、年度预结算、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执法公示等信息,及时更新基层工作动态内容。开展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对执法公示模块和对外联络信息进行梳理查找,整改并规范了执法公示模块中执法结果公示、执法检查公示、综合公示等列表信息,统一了机构信息、专题专栏、公开指南中联络电话、工作时间等内容。对照《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分解布置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以及防灾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安排专人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工作讲解布置会,将相关精神要求和重点难点讲透讲通,确保了专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以介绍便民服务业务为主题的政务开放日活动,现场讲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等内容,进行一对一答疑,使居民掌握便民政策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普惠性。组织开展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和社区业务指导,扎实推进调查活动落到实处,使辖区群众较好地了解政府工作,并进行了客观的评价。开展行政执法双公示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信息平台等系统业务维护更新,加强各职能网站数据互通互联,较好地增加了政府信息准确性,也确保了信息公开透明度。较好地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形式,定期发布防疫措施、冬奥保障、创城创卫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处置特殊情况发布动态信息,杜绝了谣言产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渠道不宽,内容主要集中在基层动态方面,而对于政策解读、法规制度公开的不多,导致信息质量不高;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水平距要求标准还有差距,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学习的少、难点问题掌握的少、棘手问题处理的少,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工作之余开展业务知识自学,特别是要掌握重难点内容,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补足依申请工作政策法规短板,在重点难点案例处理上,由专业律师进行指导斧正,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严密性、合法性。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部门、社区按时投稿,在提升公开数量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投稿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