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

我地区政府网站 (http://www.bjft.gov.cn/ftq/c100041/xxgkzn.shtml)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83215981。

一、概述

宛平城地区面积42.67平方公里,下辖8个社区、2个行政村,辖区有居住人口(管辖户)19753户、50024人。地区农居混杂,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也是卢沟桥、宛平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抗日战争雕塑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所在地。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区信息公开办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宛平城地区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地区及时传达贯彻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完善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的良好态势。办事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2015年,办事处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机制,畅通政府网站、微博等网上公开渠道,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和解读回应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清理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经常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并请法律顾问到场讨论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办事处加大力度维护、建设政府网站,主页内容更加丰富,更加符合政务公开要求,成为信息公开的一个平台。网站设置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将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党建工作、政务公开,以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通过外网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我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度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公开信息9条,党务公开10条,便民服务55条,通知公告7条,工作动态809条,社区动态516条,社会创新管理9条,文化旅游4条,法律法规1条。尤其在关乎民生的两限房、廉租房、低保人员等必须公开的信息上,办事处、社区、村都及时按要求进行公开,受到群众好评。

(二)公开形式

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多样化、人性化。在办公区内建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电子触摸屏、公务员公示栏、党务公开栏。在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立专人负责,设立了引导牌、桌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为群众查看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在政府网站建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将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此外,办事处开设名为“卢沟晓月宛平城”的官方微博,2015年发微博289条,搭起了对外宣传政策的平台,突出了为民服务的内容,增加了机关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密切了政府部门与群众的关系。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上,明确了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公开内容进行初审后再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主任审批后由全代办进行公开,如对内容有疑问的,主管主任报主任审批后再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答复情况

2015年,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6件,办事处按照程序,履行了各项义务、职责,按规定完成好答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地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我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件共1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8件,被依法纠错数7件。

针对我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件1件,法院予以维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有些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导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意识。二是因历史原因,街乡合并前档案资料不完善,在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时有些被动,需加强合力,逐步减少政府信息盲点。

2016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学习并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强化信息平台的建设,细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地区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

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政府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只有以法律为基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才能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加强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工作能力。争取和创造条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开展主动信息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讨论研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处理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保障力度,为今后网站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积极推进网络政务公开,让政府网站成为办事处为民服务的一扇窗口。

宛平城地区办事处

2016年3月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42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42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1、当面申请数

16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16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1

5.非本机关掌握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

3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15

诉讼数

1

举报数

0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