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为区政府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 承担产城融合发展的规划建设、产业促进、宣传推介等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北京青龙湖国际文化会议中心日常运营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及南苑大红门地区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人事科、产业促进科及宣传推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4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3.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87万元。比上年减少317.18万元,降低25.06%;支出总计898.18万元,比上年减少333.22万元,降低27.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13.79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5万元,降低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8.18万元,比上年减少333.22万元,降低27.06%,其中:基本支出525.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54%;项目支出37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3.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7.69万元,降低13.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98.18万元,比上年减少332.68万元,降低27.03%。主要原因:本年度中心压缩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教育支出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农林水支出761.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75%;住房保障支出81.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0.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50%。其中:
“组织事务”2021年度决算0.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按党员人数核定,年初只拨付下达全年的50%,年中下达剩下的50%。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0.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685万元,降低80.12%。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0.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685万元,降低80.12%。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中心减少外部聘请人员的培训工作,在讲课费、资料费等方面进行了节约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54.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9万元,降低5.8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54.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9万元,降低5.83%。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等。
4、“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761.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6.06万元,降低7.98%。其中:
“农业农村”2021年度决算761.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6.06万元,降低7.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中心节约开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度决算81.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68万元,降低6.5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1年度决算81.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68万元,降低6.5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5.7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493.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3.06万元、津贴补贴257.69万元、奖金37.9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住房公积金42.79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31.82万元,包括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36万元、福利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3.3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等;(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等;(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包括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5)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6)对企业补助0万元,包括资本金注入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0万元、费用补贴0万元、利息补贴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7)其他支出0万元,赠予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1万元减少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本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1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我中心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于2017年5月进行公车改革,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具备政府购买服务职能。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产城融合:指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进一步提升土地价值,以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为区政府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 承担产城融合发展的规划建设、产业促进、宣传推介等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北京青龙湖国际文化会议中心日常运营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2021年,作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项目工作的协调部门,承接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及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督促落实议定事宜,统计汇总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专项任务等。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夯实党建工作基层; 2承担产城融合发展的规划建设、产业促进、宣传推介等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3. 作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项目工作的协调部门,承接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及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督促落实议定事宜,统计汇总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专项任务等;4.日常行政办公综合协调,党的组织建设、内部控制建设,网站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01.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72.42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9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76万元,项目支出372.4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租赁办公场所相应面积,维持单位正常运转,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党日活动12次等。
(2)产出质量。单位日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保质保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3)产出进度。年底前顺利完成各项项目支出。
(4)产出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372.42万元。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有效保障单位政府服务职能及保障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
(2)社会效益。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实现统筹调度;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3)环境效益。持续保持良好办公环境及党建环境等。
(4)可持续性影响。持续满足中心人员办公用房需求及党组织持续良性发展等。
(5)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中心人员及指挥部办公区入驻单位人员的满意度,提升党员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中心成立之初,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收入管理办法》、《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支出管理办法》、《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公务卡管理办法》等。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严格层层审批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注重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从源头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资产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购入的固定资产等及时入账,并按照数量、金额登记明细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3.绩效管理
中心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对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全覆盖,评价项目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543.02万元,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在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资金审核、审批程序,使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增强了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保证了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4.结转结余率
中心2021年项目预算372.42万元,决算项目支出372.42万元,项目经费无结转结余。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中心2021年项目预算372.42万元,决算项目支出372.4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中心对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372.42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08万元,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64.42万元,3个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总体结果为:优秀。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措施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论证,增加绩效目标的可量化性
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目标论证,增强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进一步总结出具有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成果。
2.加强过程管理
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项目执行过程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提高方案执行的有效性。并在项目实施过程及时、完整归集项目资料,妥善留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丰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丰财绩效〔2012〕729号)和关于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度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运营模式研究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1)按照《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及领导成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丰办发〔2019〕87号),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为加快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各部门工作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租用南苑乡槐房现有办公用房作为指挥部办公场所。(2)项目主责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在项目整体执行过程中负责过程监管以及保障资金支出的合理、合法。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为服务保障组。负责与区财政局、中苑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接租赁事宜,开展租赁协议签订、租金拨付等相关事宜。(3)项目预算资金批复为308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拨款。2021年1月资金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租赁协议,使用预算资金共计30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成租用南苑乡槐房现有办公用房作为指挥部办公场所合同签订并完成租金支付,为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日常办公提供服务保障。(2)阶段性目标。租赁费分为两次拨付,第一次在2021年1月底前支付租金184.8万元,第二次在2021年7月底前支付租金123.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该项目资金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为以后此类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经济性提供可靠依据。
2.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满意度指标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丰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资金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内容和权重,重点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了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通过查阅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单位职能文件、项目背景等资料,了解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合理性。二是了解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审阅阶段性研究成果等项目资料,分析评价项目的各个阶段绩效实现情况,确认项目绩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是否为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日常办公提供服务保障。三是在项目绩效报告和审阅项目资料基础上,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工作。报告经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1.综合评价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计划内容使用财政资金。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此项预算于2021年7月前执行完毕,财政资金支出308元,无结余。该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
随着南苑乡槐房现有办公用房作为指挥部办公场所合同签订并完成租金支付,为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日常办公提供了服务保障。
2.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开展情况,经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100分,其中:执行率10份、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符合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中心作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牵头单位,与中心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履职所需;租赁费用向区财政申请预算,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中心内部相关项目发生重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审议提交文件文件、材料符合要求,事前已经过中心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同意该项目成立。
2.项目过程情况。中心服务保障组负责项目的对接、协调等工作。自该项目工作开展以来,中心与中苑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立沟通机制,签订租赁协议,第一次在2021年1月底前支付租金184.8万元,第二次在2021年7月底前支付租金123.2万元。
3.项目产出情况。按照租赁协议按时完成年度租金308万元的支付,租赁物业面积3072.88平米作为指挥部办公场所,指挥部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得到有效保障。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政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2)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指挥部统筹调度协调得到有效提升。
(3)项目可持续影响。提供了持续稳定的指挥部办公场所。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挥部办公区入驻单位及工作人员对工作职能保障、办公区环境给与好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办公用房租赁费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陈磊 |
联系电话 |
83650057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4 |
64 |
64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64 |
64 |
64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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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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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办公区房屋租赁,保障王佐办公区正常办公使用。房屋租赁费其中包括房屋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水费、电费及电视收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租金64万元。 |
按照预期目标已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保障面积 |
584.48平米 |
584.48平米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本单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
正常开展 |
正常开展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款项支付工作。 |
按期付款 |
按期付款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财政拨款64万元 |
64万元 |
64万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王佐办公区正常办公使用。 |
正常使用 |
正常使用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 |
提供安全场所 |
提供安全场所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
干净整洁 |
干净整洁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满足中心办公用房需求 |
满足 |
满足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工作人员对办公环境满意 |
满意 |
满意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陈磊 |
联系电话 |
83650057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42 |
0.42 |
0.4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0.42 |
0.42 |
0.42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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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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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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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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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党建活动,打牢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具体内容包括:党员教育管理和权利保障;走访、慰问、表彰、奖励党员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建立、维护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场地;丰富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其他经审批的事项。 |
按照预期目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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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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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党日活动12次。 |
按计划完成 |
全部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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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质保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1名 |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1名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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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制定每月计划。 |
按计划完成 |
按计划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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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控制在财政拨款0.42万元以内 |
0.42万元 |
0.42万元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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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了党支部开展活动。 |
正常开展活动 |
正常开展活动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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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
提供保障 |
提供保障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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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党建环境良好 |
良好 |
良好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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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党组织持续良性发展 |
持续发展 |
持续发展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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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党员对党组织的工作满意 |
满意 |
满意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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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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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2021年度北京市丰台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中心决算草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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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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