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与指挥协调工作,职能主要为: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市民热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市民热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本区市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市民热线诉求的受理、派发、督办、评价、调研、服务、建议工作。
负责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价。负责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问题信息和处理结果的采集、分类和报送,掌握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运行情况。
负责本区市民热线系统、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软硬件开发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管理本区市民热线系统、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中各类基础数据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应用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即: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本级,内设科室1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其他机构0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数5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528.44万元,比上年减少213.53万元,下降4.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96.27万元,比上年减少99.86万元,下降2.22%。
1.财政拨款收入4393.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3.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76.78万元,比上年减少226.60万元,下降4.82%,其中:基本支出1937.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28%;项目支出2538.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21.81万元,比上年减少215.20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教育支出2.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6%;城乡社区支出396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59%;住房保障支出298.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27万元,增长44.77%。其中: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27万元,增长44.77%。主要原因:接诉即办指挥部建设等。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2.4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99%。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2.4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节约培训成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210.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40万元,下降7.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210.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40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3名在职人员转退休。
4、“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3963.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28.79万元,下降26.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3年度决算3963.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28.79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个别项目未启动、节约运维成本等。
5、“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298.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8.59万元,下降11.4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298.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8.59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3名在职人员转退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37.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相同。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同。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我单位“三公”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同。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我单位“三公”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同。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我单位“三公”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26.59万元,比上年减少106.54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俭,严格控制运维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7.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城指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固定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8.培训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培训费,包括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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