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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1-29 15:16    来源: 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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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基本情况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部门职能主要为: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负责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负责郊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拟订本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六)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八)负责丰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北京市丰台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园林绿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机关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林业科。编制造林营林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开展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管理;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承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三)公园科。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游园安全工作;拟订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做好文化建园、特色建园的指导工作;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质量等级的申报;负责管理局直属公园;负责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竣工验收。

(四)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措施,依法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评价;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协调指导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管理。

(五)法制科。负责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审核复核和验收工作;负责代征城市绿化用地的收缴及土地证办理;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公共绿地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科。负责全区林地的日常巡查和管理;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森林植物检疫、防治执法,林业检疫、防治违法事件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负责全区种苗监管执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违法事件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

(七)规划发展科。组织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专业规划;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域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和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拟订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园林绿化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果树、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及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八)绿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丰台绿化美化年度计划;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丰台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及评比表彰工作;友谊林、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园艺驿站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年度计划;执行城镇园林绿化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负责局属城市公共区域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保障;组织绿地环境综合整治。

(九)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机要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和服务、统战、群团、工会等工作。

(十)财务科。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务审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森林公安处(设刑侦科、防火科),挂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处牌子。

刑侦科。负责维护本区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及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非法出售、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工作。

防火科。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执法检查、火灾扑救、指导管理等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是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园林绿化局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60人,实际51人;事业编制646人,实际518人;离退休人员747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15980.4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49845.9万元,增长75.37%,其中:财政拨款11546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52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15860.4万元,比2018年增加49725.9万元,增长75.1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09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876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7万元,教育支,4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235.48万元,林业和草原5891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7.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66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组织的培训;

3、行政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五险二金、住房补贴;

5、城乡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及养护;

6、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

7、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养护、防灾减灾和管理;

8、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61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367.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90.1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254.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水电、邮电、维修维护、单位取暖、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依据京财农【2016】2526号、收费部门市、区园林绿化局、收费标准见附件14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538.852978万元,其中:车辆165台,3426.87452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1127.7007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数2.78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同比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数3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同比与上年持平。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74个的33.7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8021.672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6.87%。

十、其他事项说明

2019年财政未安排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零。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2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3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4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5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7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公开)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1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12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13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

园林绿化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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