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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9-08-02 14:04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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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7月25日在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陈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丰台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丰台区2018年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丰台区2018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6,034万元,增长7.5%,完成调整预算1,216,000万元的100%。 在收入完成1,216,034万元基础上,加上市体制返还及补助815,81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6,1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37万元和其他资金调入1,673万元,以及动用上年结余资金162,006万元和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84,199万元,区级收入为2,386,478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2,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849,366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来看,区本级税收收入完成1,047,356万元,增长2.7%。其中:增值税完成410,463万元,同比增长5.3%,主要是经济运行平稳,金融、科技等产业发展较快,带动增值税持续稳定增长;企业所得税完成225,089万元,同比增长9.0%,主要是随着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企业经营效益持续改善,带动企业所得税快速增长;土地增值税完成67,427万元,同比下降31.4%,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土地上市节奏放缓,以及上年懋源置业缴纳5.3亿元土地增值税的一次性因素抬高同期基数,导致土地增值税呈现负增长;房产税完成165,640万元,同比增长13.4%,主要是房产税征管政策由按照房产原值征收调整为按照房屋租金价格征收,随着房屋租金价格上涨进一步带动了房产税增收。 区本级非税收入完成168,678万元,增长51.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04,698万元,同比增长80.3%,主要是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大幅增加,带动专项收入增长高于上年同期;罚没收入完成26,041万元,增长265.3%,主要是规划罚没18,000万元一次性收入因素带动罚没收入增长高于预期。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21,4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964,003万元的102.9%。 在支出完成2,021,456万元的基础上,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3万元和上解上级支出187,415万元,以及结转下年的支出173,664万元,区级支出为2,386,478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56,088万元及结转下年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849,36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主要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3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同比增长9.1%。主要用于保障市、区两级社会事业项目开展,支持街道、乡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能力,落实部门依法履职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154,9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2.5%。主要用于保障政法机关运转经费支出,提高政法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支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 教育支出370,9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同比增长13.7%。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综合改革经费,支持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扩大改善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落实教育基本建设支出等。决算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学前教育经费及部分中小学的工程建设支出转由市级资金承担导致。 科学技术和资源勘探信息合计支出83,2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46.6%。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落实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措施,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支持丰台科技园区环境升级等;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及安全生产和监管等。为支持我区高新产业发展,2018年我区将原安排在科学技术科目下的科创企业支持资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奖励扶持资金统筹合并设立了区级产业发展基金,支出科目由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1%,同比增长12%。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加强文物保护修缮与收藏征集,支持举办铁人三项赛等赛事,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落实文化体育基本建设支出等。决算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文创产业项目进展较慢,拨付的经费相应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1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7%,同比增长42.4%。主要用于保障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支出,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落实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等。同比增长较高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补差导致。 医疗卫生支出114,8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9.2%。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补助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12,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0.7%,同比减少45.2%。主要用于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节能环保项目开展等。决算与预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变电站建设、“煤改电”线路改造等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大额项目支出减少,2018年逐步转为根据不同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细化治污。 城乡社区支出334,4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9.2%。主要用于加大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推进城市治理优化升级,安排“疏整促”专项资金,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安排“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资金等。 农林水支出78,7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3%,同比增长10.5%。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生态发展,支持造林绿化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等。决算与预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绿化工程转由市级资金承担导致。 住房保障支出160,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3%,同比增长39.85%。主要用于深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超额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补充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18年安排预备费预算22,000万元,实际支出22,000万元,其中安排10,500万元用于保障“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开展,安排11,500万元用于支持社区工作者规范、提高工资标准。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34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943万元。 

(3)2018年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行政成本,党政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53万元,比预算减少3,4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82万元,减少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69万元(其中,购置费971万元,运行费2,698万元),减少3,017万元(其中购置费减少29万元,运行费减少2,98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减少261万元。 

(4)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区级收入增加44,761万元,主要是市体制返还及补助增加44,761万元,区级支出增加44,761万元,主要是安排上解支出增加8,914万元,年终结余增加35,847万元。 

(5)2019年上半年,共对2018年使用区级资金的38个重点项目启动了事后绩效评价,涉及金额42,803万元,项目涉及道路养护工程、医疗设备购置、文化活动等多个领域的项目。评价结果将为2020年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9,6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299,600万元的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99,600万元,另有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收入19万元。 在收入完成1,299,619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动用上年结余资金458,008万元、调入资金6,522万元,区级收入为1,764,149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808,3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99,5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99,502万元的100%,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 在支出完成1,499,502万元的基础上,加上解上级支出52,917万元,以及结转下年的支出211,730万元,区级支出为1,764,149万元。再加上转移支付支出44,2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808,374万元。 

3. 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6,522万元,主要是调入资金增加6,522万元,区级支出增加6,522万元,主要是安排上解支出增加6,52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87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完成年初预算2,863万元的111.3%。主要是区国资中心等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高于预期。 在收入完成3,187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动用上年结余资金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3,188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64万元的111.2%。其中资本性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北京静态交通丰台有限公司增资和园区产业基地东三期产业用地开发项目,另有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37万元。 在支出完成3,185万元的基础上,加上结转下年的支出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3,188万元。 

3.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4,0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970万元。 在收入完成46,987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年结余收入111,4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58,40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5,8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615万元。 在支出完成46,415万元的基础上,加年终结余111,9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158,401万元。 

3.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我区政府债务应还本金84,200万元,全部为一般政府债券,实际偿还本金84,200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政府债券偿还本金84,199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本金1万元。 2018年应付一般债务利息及相关手续费43,990万元,全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付;应付专项债务利息及相关手续费46,395万元,全部使用政府性基金资金支付。 截至2018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517,5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97,573万元,专项债务1,220,000万元。债务总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4,401,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93,800万元,专项债务2,607,300万元)限额以内。 

二、落实重点政策和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区政府及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会议决议及相关审查意见,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一)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财源建设体系加快成熟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区政府及各部门积极应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培养后劲财源,经济实现稳步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6,034万元,增长7.5%,超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增幅1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丽泽金融商务区留区税收呈指数型增长,科技园区留区税收稳步提高,全区高新产业财政收入增长8.8%,高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3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离不开我区财源建设体系的运转成熟。围绕全年预算收入目标和经济形势预期,区政府及各部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区域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和定期沟通走访机制,促进异地纳税企业等潜在税源项目落地,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扶持的积极作用,夯实财源建设中的街道乡镇属地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提高涵养税源力度。2018年新引进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企业399家,增长24%,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区域财力规模进一步增强。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2018年,区政府及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非紧急、非刚性支出,全年区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降低7.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54个,节约财政资金11,553万元。提高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支持重点政策落地生根。在保证各重点领域支出基本同比增长的基础上,全年又盘活存量资金433,429万元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区城市绿化面积同比增长5.3%,大气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4天,市级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丽泽金融商务区发展全面提速,科技园区服务环境继续优化升级,南中轴和南苑-大红门地区、卢沟桥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稳步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更加有力。 

(三)加快预算体系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依托项目库实施跨年度项目管理,规范年中预算调整流程,强化预算硬约束;完成新一轮街道乡镇体制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疏整促”、“吹哨报到”等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管理水平,实现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的全方位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系统,认真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向人大财经委报送2019年预算编制中的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政策。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完善以加快支出进度为核心的预算执行督导机制,加大存量资金消化进度,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全覆盖,建立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深化财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建立政府隐性债务监管体系;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开墙打洞”专项资金、会计监督、财政票据等多项专项检查;建立与人大、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落地执行,建立“回头看上年度+新评价本年度”的外评机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项目绩效公开形式,除涉密信息外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三、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8年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但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增收的影响加快显现,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不断凸显,财政资金配资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尚有差距,绩效管理的覆盖面还需扩大,绩效管理水平有待继续完善;三是对标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财政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审计报告中也反映出个别领域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个别预算单位执行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等政策不规范等问题。 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影响财政收支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以及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一是继续全面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培育涵养税源,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支出方面,适度向北京市申请增加专项债券额度,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以绩效预算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试点开展绩效成本预算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特别是注重区级资金保障的重点政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应用。三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北京市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预决算编制执行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附件:关于丰台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1:丰台区2018年决算草案
    附件2: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明细公开

附件3:关于丰台区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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