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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外事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4:13    来源: 区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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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区政府外侨办属于行政单位(不含行政执法机构),无事业单位。内设外事管理科、侨务综合科。
(二)部门职责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政办发﹝2017﹞44号)文件,区政府外侨办主要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检查本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负责拟定本区外事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负责推动本区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3、负责本区与外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组织和管理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负责配合中央、市有关部门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党和国家重要外宾;负责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和出访事宜。
4、负责为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通行证),申办签证及APEC商务旅行卡;负责因公护照、通行证的收缴、保管工作。
5、负责牵头协调在区外籍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涉外(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协调区有关部门处置本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6、负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区活动和本区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负责初审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的工作;承担本区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多边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并承担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7、负责本市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在本区采访的有关事宜。
8、组织协调推进本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
9、负责对本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外事纪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0、对以区政府外侨办名义举办的外事侨务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负责调查研究本区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处理涉及侨务方面的突发事件。
13、负责统筹协调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
14、负责开展本区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合法权益。
15、负责开展本区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16、负责协助、推动本区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人才开发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17、负责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
18、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数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4.64万元,比上年减少277.18万元,下降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7.48万元,比上年减少137.24万元,下降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42%;其他收入9.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5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7.16万元,比上年减少140.07万元,下降35.3%,其中:基本支出210.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86%;项目支出46.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1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4.64万元,比上年减少277.18万元,下降35%。
主要原因:因人员减少,基本经费有所减少。2018年国际交流活动减少,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24%;教育支出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8%;住房保障支出31.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7.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77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人员基本经费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1万元,比2018年年初减少0.2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中未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7万元,比2018年年初增加9.95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社保及就业支出相关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31.78万元,比2018年年初减少0.5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0.5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合计189.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合计12.5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合计8.9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合计0元。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仅包括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4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增加18.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8.4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8.4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境外培训、会议及境外执行公务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66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加原因: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在丰台区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涉及金额24万元。
二、困侨帮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2016-2020年开展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6-2020年北京市困难归侨侨眷经费使用办法》要求,区政府外办对区级困侨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用于法定节日慰问送温暖活动。
(二)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完成预定支出计划,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区级特殊群体解决了实际困难。
(四)建议
此项目建议长期执行,并根据适当比例逐年提高标准,增加对困难帮扶对象的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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