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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3:23    来源: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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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本级下设有行政执法机构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环境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丰台区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环境管理科、污染减排科、法制科、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辐射安全管理科。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保护功能区划;负责环境形势综合分析。

2.负责本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3.负责协调、组织、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组织制定本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督查、督办、核查有关部门、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恶臭、化学品、机动车污染源等环境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本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的实施;参与促进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水源防护区环境保护;组织指导街道(地区)乡镇的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与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生态保护工作;监督本区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区域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负责区域内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日常监督管理。

8.负责本区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研究并提出防治污染对策。

9.会同科技部门组织开展本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的示范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促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推进清洁生产。

10.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8人,实有人数83人;事业编制79人,实有人数7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862.979946万元,比上年减少3152.151771万元,下降11.6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355.785794万元,比上年减少10232.937151万元,下降38.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5.7857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702.874518万元,比上年增加12440.154013万元,增长134.30%,其中:基本支出4819.2789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21%;项目支出16883.5955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79%。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40.368734万元,比上年减少3152.151771万元,下降11.68%。主要原因:年初结转资金比上年增长19.5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2.874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教育支出7.186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8155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3%;

   节能环保支出20252.9287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32%;

   住房保障支出715.59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3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3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186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21335万元,下降2.8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7.186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21335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22.8155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1.416584万元,增长56.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722.8155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1.416584万元,增长56.66%。主要原因:本年度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补缴支出,及单位年度内人员调整导致此项经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252.9287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849.440984万元,增长141.01%。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582.678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43.70828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我局本年度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18年度决算489.49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9754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我局本年度内监测人员增加,所产生的各项人员开支相应调整。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14105.0673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70.067304万元,增长277.65%。主要原因:为落实《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措施要求,2018年度我局实施了“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项目经费”、“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等多个大额项目,用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自然生态保护”(款)2018年度决算4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局年中根据上级要求,实施了“细化生态红线分区边界工作”项目。

    “污染减排”(款)2018年度决算26.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针对使用锅炉企业我局年中开展了“丰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锅炉清查普查工作”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15.59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7042万元,增加8.4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15.59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7042万元,增加8.44%。主要原因:由于单位年度内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19.2789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3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30163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2.31万元增加11.9916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41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416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赴韩国宜可城2018能力建设项目研修团组1个,出境人次1人次。主要为境外停留6天所产生的机票、签证、餐饮等全部费用,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416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71万元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8850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6万元增加14.2850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9.9592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9.95923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报废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9.959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9257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6万元减少5.67420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82877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3222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564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8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6.317209万元,比上年增加43.615476万元,增加原因: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人员正常变动、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4.628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185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23.4431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3.9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0.703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797.229054万元,其中:汽车7辆,152.41978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458.92352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为排污费收入,2018年度排污费收入总额为766.664669万元,已全额上缴本级国库。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112.3844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91%,涉及金额15749.482904万元。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部门自评采取简易程序评价和普通程序评价两种形式。

我局对16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的绩效评价,按要求对《自评表》进行了审核,评价结果在90分以上(优秀)能够按工作计划正常启动并达成预期指标的项目16个,占项目总数的100%。

我局选取“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经费”项目进行普通程序评价,按照《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京财绩效〔2013〕2334号)实施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以资金支出为导向,项目实施效果为重点,从政策落实、计划制定、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要求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8〕9号)“推进大数据技术、传感器技术等在环境监测、评价以及固定源和移动源监管方面的应用,开展“生态环保大数据工程”系统建设及实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60μg/m3的目标”任务要求。我局结合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了《丰台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建设方案》,在全区建设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该项方案已通过信息化项目立项技术评审。本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指南(试行)》,依托成熟的环保大数据认知平台,无缝衔接市局现有高密度网络,进一步集约化加密部署513台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覆盖全区重点污染地段、重点交通道路、各社区(村)及区划边界,构建可快速落地的核心业务功能,辅助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对丰台区环境污染治理的科技化支撑、网格化管理、实时化监管、精准化执法、精细化治理,完成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内容和目标。本项目拟建设系统以高密度空气质量精细化监测为基础,融合卫星遥感及气象数据,生成高时空分辨率的空气质量连续分布图,逐小时更新,最小网格达到500m×500m,实现区域内任意一点PM2.5浓度可知。本系统与生态环境部、市环保系统相关软件技术体系相同。2018年11月以来,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和技术,建成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支撑区域内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改变依赖抽样、局部和片面监测数据做出决策的现状,有效提高了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成效,为顺利完成区域空气质量目标提供保障,同时锻炼了环保队伍在数据研判、分析应用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夯实了基础。

2018年申请预算4047.5万元,中标金额4035.5万元,2018年支付第一年进度款597万元。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的实施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和技术,建成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支撑区域内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改变依赖抽样、局部和片面监测数据做出决策的现状,有效提高了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成效,为顺利完成区域空气质量目标提供保障,同时锻炼了环保队伍在数据研判、分析应用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夯实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部分系统功能尚未完全开发,有待完善。

  (四)建议

在项目服务期,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根据具体要求,完善系统功能。通过政府数据舱和政务云服务,共享卫星遥感、交通水利、行政许可、人口疏解等各类大数据,挖掘环境监测数据价值,精准聚焦污染源排放行为,准确把握区域环境变化趋势。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决算(草案)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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