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信委)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6、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7、贯彻落实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8、负责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9、负责本区乡镇产业的监测、统计和综合分析,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乡镇企业发展。10、负责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1、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12、承担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13、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共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产业发展与促进科、企业服务与法规科以及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科。下设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14人,实际12人;事业编制15人,实际13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5310.97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1565.51万元,增加41.8%,其中:财政拨款5310.97万元。增加原因:新增政务云、组网工程等项目。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5310.97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5.51万元,增加41.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77.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633.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2.48万元;教育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7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93万元。增加原因:新增政务云、组网工程等项目。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经费;
3、一般制造业疏解及“散乱污”治理工作经费;
4、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乡镇楼宇转型升级及中小企业融资贴息专项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94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2.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9.8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4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福利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无固定资产。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此类预算经费。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7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38个的97.3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82.7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8.90%。
十、其他事项说明
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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