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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宛平城地区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19-01-29 10:00    来源: 宛平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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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三、主要支出内容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宛平城地区办事处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基本情况

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1、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职责;2、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职责;3、辖区内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职责;4、辖区内居民、村民工作职责;5、辖区内农村经济建设工作职责;6、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监督考核的职责等。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内设行政办公室、组织部、计生办、民政科、城建科、社区办、派出监察组、财政科、劳动科、综治办、农村科、宣传部、安全科、工会、残联、文教科、城管执法分队等科室;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农业服务中心。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88人,实际78人;事业编制46人,实际38人;社区工作者编制150人,实际139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9023.19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2400.44万元,增长36.25%,原因是:部门开展工作需要。其中:财政拨款9023.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9023.19万元,比2018年增加2400.44万元,增长36.25%,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需求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07.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15.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9.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9万元,国防支出30.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11万元,教育支出6.55万元,农林水支出0.7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

3、事业发展-城市管理维护;

4、拆违控违补助资金;

52019年背街小巷保洁(街道);

6、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7、专职安全员经费;

8、事业发展-辖区安全稳定;

9、文明办公共文明引导经费;

10、机构运转经费;

11、社区公益金;

12、宛平城周边保障及环境整治;

13、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接线员工资及管理费用;

14、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租赁经费;

15、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

16、事业发展-社会事务管理。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1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8.47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490.3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取暖费、福利费、电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015.38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3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85个的1.1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69.4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51%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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