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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武装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6:01    来源: 区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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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武装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情况:目前我部共设有科室3个,其中机关科室3个(副处级),王佐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一个,无下属单位。

2.主要职能:武装部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建制,为区委的军事机关,区政府的兵役机构,服从北京卫戍区和丰台区委、区政府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丰台区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工作。

3)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参加社会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4)负责丰台区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

5)协同教育部门对区属学校学生实施年度军事训练工作。

6)负责丰台区年度兵役征集工作。

7)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

8)拟制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本部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10)负责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3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40.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1万元,下降24.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0.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1万元,下降24.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0.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1万元,下降24. 37%,其中:基本支出178.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39%;项目支出162.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1万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因民兵执勤等大项任务冲突,民兵训练经费未能完全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国防支出298.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7%,住房保障支出10.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98.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1.41万元,下降40.30%。主要原因:因民兵执勤等大项任务冲突,民兵训练经费未能完全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23万元,增加40.66%。主要原因:单位应缴职业年金增加较多。住房保障支出10.43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相同。

2、无此项内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8.5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无此项内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此项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9.95万元,比上年减少84.3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度办公用房维修、自来水管道改造开支较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武装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75.71万元,其中:汽车2辆,46.9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包括部门、收费项目名称、管理形式(缴入地方国库、缴入中央国库、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缴入地方财政专户、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收费标准、收费数量、收费总金额、收费项目支出(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除外)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8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各部门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上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民兵事业费是指保障民兵建设的专项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属于地方财政开支,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保障民兵军事训练所需的教材、器材、武器装备的管理维修、召开民兵工作会议等方面,不准用于购买武器、弹药和通信装备器材。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武装部(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0%,涉及金额83.95万元。评价结果(概括评价总体情况)。

  • 民兵看桥护路执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目标立项背景、设定政策及立项依据

根据民兵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市、区公安局的要求,在丰台区人民武装部年度项目预算经费中设置的“民兵看桥护路”专项。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设及范围

全力维护两会、中非合作论坛等国家大项会议等重要时段的社会治安,协助公安局、武装警察部队处理突发事件,通过实践,全面提升民兵组织的能力素质,锻炼民兵队伍。

3、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首都地区安全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大会、大事期间,我辖区内更是一点小事也不能出。民兵队伍寓军于民,充分发动好、利用好民兵队伍,全力提升民兵队伍建设水平,维护我辖区内安全稳定,全方位、无死角协助市、区公安局及武装警察部队工作。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全力打击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赋予的目标任务。在全国两会和中非合作论坛期间完成了协助民警办案,检查过往车辆、人员,劝返非法上访,没收管制刀具,驱散小摊小贩等任务。

(二)评价结论

基本完成设定的目标任务,自评结果86分。

(三)存在问题

乡镇、街道选取民兵把关不严,个别民兵执勤形象较差,民兵执勤器材有丢失损坏现象。

(四)建议

面对国际国内越来越复杂的安全局势和意识形态领域愈演愈烈的斗争形势,民兵看桥护路执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圆满完成重要时间段的民兵看桥护路执勤工作,建议加大对民兵训练和执勤补助经费的标准,为民兵看桥护路执勤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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