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日期:2019-08-30 15:25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附件1: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2: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下设二级预算部门为北京市丰台区旅游服务中心。本部门的主要职责任是: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整合、利用、保护;按照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区旅游业的整体推介、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旅游活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中央市属在区单位提供服务;承担本区旅游行业管理的责任;按管理权限组织对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实施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承担监督管理旅游业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负责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本区旅游企业的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本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的责任;牵头对全区旅游市场实施管理;负责对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旅游市场的监测与分析;负责旅行社的备案和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区旅游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7人,实有人数16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04.42万元,比上年减少32.60万元,下降1.1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6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0.06万元,增长0.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7.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6.45万元,比上年减少42.66万元,下降2.88%,其中:基本支出836.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24%;项目支出599.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4.42万元,比上年减少32.60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44.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67%;住房保障支出117.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8.04%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6.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32.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99万元,增长70.87%。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4.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16万元,下降26.02%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44.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2.81万元,增长8.83%

6.“住房保障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7.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87万元,下降0.73%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36.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771.7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53.5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1.27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3.55万元,比上年减少0.98万元,减少原因:购置办公设备款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5.00万元,其中:汽车1辆,1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包括部门、收费项目名称、管理形式(缴入地方国库、缴入中央国库、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缴入地方财政专户、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收费标准、收费数量、收费总金额、收费项目支出(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除外)等。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各部门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上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丰台区旅游委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30万元。评价结果优。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立项情况:

依据《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负责策划传统节假日旅游节庆活动,并组织实施”的职责,对本项目进行立项。

2、实施主体: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3、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预算资金130万元,通过整合全区春、夏、秋、冬四季旅游产品和活动,重点策划和推出2018年度旅游节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十里春风尽享丰台之旅”为主题的2018北京丰台春季旅游活动、“寻清凉之夏游魅力丰台展涞源风采”为主题的2018丰台旅游消夏季、“金秋旅游欢聚丰台”为主题的2018丰台金秋旅游季、和“戏冰雹逛灯展泡温泉品美食“为主题2018丰台冬季欢乐游”活动。

4、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通过举办“春、夏、秋、冬”四季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丰富旅游市场,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目的地多样化选择,切实提升区域旅游节庆活动的吸引力、传播力和参与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区域旅游节庆活动品牌的影响力,拉动区域旅游消费,力争实现2018年全区旅游业接待游客同比增长7.5%,旅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游客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的目标。

(二)评价结论

1.项目的经济性

本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为1300000元,未超过年度预算金额13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2.目的效率性

201832456日““十里春风尽享丰台之旅”为主题的2018北京丰台春季旅游活动”、201878日——831日“寻清凉之夏游魅力丰台展涞源风采”为主题的2018丰台旅游消夏季”、2018922——1031日推出“金秋旅游欢聚丰台2018丰台金秋旅游季”、12月底推出“2018丰台冬季欢乐游”各项活动均按照年初设定的计划推出,并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广播媒体及户外宣传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3.目的有效性

通过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提升了区域旅游节庆活动的吸引力、传播力和参与度,拉动了区域旅游消费。经统计,2018年,丰台区旅游业接待游客1577.5万人次,同比增长7.5%;实现营业收入310.7亿元,同比增长7.7%。游客满意度达到81.88

4.目的可持续性

2009年我委推出“丰台旅游踏青季”、“丰台金秋旅游季”以来,迄今为止已经陆续推出“丰台旅游消夏季”、“丰台冬季欢乐游”旅游节庆活动,涵盖了丰台四季旅游的各类特色。2018年,我委仍将策划推出“2018丰台旅游踏青季”“2018丰台旅游消夏季”“2018丰台金秋旅游季”“2018丰台冬季欢乐游之到北京丰台过大年”,通过活动的举办,能够持续培育区域旅游节庆活动品牌。

(三)存在问题

一是节庆活动形式大同小异,内容缺乏新意,文化内涵挖掘不够;二是节庆活动宣传渠道的宽度和力度不够,活动影响力有限;三是社会效应不够,景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四)建议

一是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二是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节庆活动的知晓率,三是提高社会效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

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