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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9-01-29 17:25    来源: 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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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是负责本区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部门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出租房屋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修缮的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本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3、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发展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分析、形势预测等相关工作。4、负责本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5、负责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落实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定本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6、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7、负责查处本区房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房屋执法检查监督。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制科、物业管理科、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科、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科、房屋登记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设备管理科、住房保障科9个科室。下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3个(2个非独立核算),北京市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丰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丰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47人,实际42人;事业编制94人,实际75人;离退休人员91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6747.034142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232.88947万元,增长3.45%,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6747.0341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6747.034142万元,比2018年增加232.88947万元,增长3.45%,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76.8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70.2151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万元,教育支出1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57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30.042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2.90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929968万元(按功能科目填报预算安排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各业务科室部门完成业务工作所需经费;

3、老旧小区整治工程项目资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99.78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7847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28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816.094808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原因为2019年部门预算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1.6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活动,同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无公务接待活动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车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车辆编制。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区房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37个的5.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03.33861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8.34 %。

十、其他事项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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