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丰台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日期:2019-01-29 15:27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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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丰台司法局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丰台区司法行政工作,单位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行财科、政工科、法制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公证工作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指导科。

派出机构21个,在各街道乡镇的基层司法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阳光中途之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首佳公证处。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129人,实有人数123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3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16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6443.60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747.73万元,增长13.13%,其中:财政拨款6443.60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6443.60万元,比2018年增加747.73万元,增长13.1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99.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43.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87.72万元,教育支出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88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用于我区的普法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和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4、用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人民调解联合接待室、阳光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经费。

5、用于阳光中途之家运行支出。

6、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7、用于律师管理经费。

8、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369.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049.11万元,其中:车辆22台,318.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52.5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9.6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数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接待相关费用,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数57.2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7.2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现有公务用车22辆,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我局实有保留车辆数依照标准拨付。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38.4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71.8 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8.98 %。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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