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2019-01-29 17:12    来源: 区工商联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为:1、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2、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4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5、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设3个职能部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议案、建议和提案、信访、保密、档案、对外联系及重要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负责外事接待、人事及后勤行政服务工作。

2、会员联络部。负责发展和组织会员,指导分会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的联系,开展评选“优秀会员企业”活动;坚持会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工商联的知名度,宣传会员企业守法、爱国敬业;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3、咨询服务部。负责为会员企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经济信息;发动和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种内外展销会、交易会、经贸洽谈会,并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11人,实际9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08.5025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15.0327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其中:财政拨款408.5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08.50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5.0327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9.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8.54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9824万元,其中: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93.4424万元,组织事务8.5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教育支出3.45万元,全部为进修及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149万元,全部为住房改革支出。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行政机关退休人员工资经费;

3、工商联各类会议、培训、教育经费;

4、老工商业者困补、慰问经费;

5、“两新”党组织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31.85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机关取暖费,机关物业费,工会经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维修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64.75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0.199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1998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8.545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