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花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事项

日期:2019-01-29 17:58    来源: 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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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花乡人民政府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乡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

(3)负责本乡(地区)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

(4)负责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乡(地区)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6)负责乡村建设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拥军优属、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9)负责开展教育、科普、卫生、体育以及群众性文化工作。

(10)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工作。

(11)负责社区建设、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

(12)负责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

(13)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

(14)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 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名称为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科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财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教科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旅游管理科)、安全管理科、信访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纪委(监察科)、人大办公室、武装部(民防办公室)、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事业单位4个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林业工作站)、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社会保障事务所。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94人,实际83人;事业编制60人,实际43人;

退休人员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22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3312.73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2596.21万元,增长24.23%,其中:财政拨款13312.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3280.13万元,比2018年增加2596.21万元,增长24.2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95.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84.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0.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34万元,教育支出5.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0.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0.01万元,农林水支出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01万元(按功能科目填报预算安排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4293.68万元;

细化到款,(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217.62万元;(2)进修及培训3.45万元;(3)民政管理事务1361.26万元;(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5.57万元;(5)住房改革支出425.78万元

2、项目支出8986.45万元。

细化到款,(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615.35万元;群众团体事务5.53万元;组织事务392.86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0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万元;公安21.34万元;司法2.00万元;进修及培训1.70万元;科学技术普及20.00万元;文化和旅游42.06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54.8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3.20万元;就业补助282.77万元;抚恤11.00万元;社会福利4.00万元;残疾人事业34.97万元;临时救助0.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64万元;公共卫生453.6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45.23万元;医疗救助16.0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45万元;污染防治19.2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3.3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6.65万元;农业8.88万元;消防事务128.0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15.7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441.43元,主要用于:培训费3.45万元、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办公经费282.81万元、会议费2.07万元、其他公用经费(在职)26.62万元、工会经费42.9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7.82万元、维修费9.79万元、其他公用经费(离退休)2.55万元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无)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194.59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67.0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48.66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花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花乡人民政府本级。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数3.36万元,主要用于花乡人民政府根据乡党委、乡政府工作需要,开展国内、国际友好乡镇、对口支援单位之间的工作往来等公务接待安排,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0万元,变动原因为我乡已完成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三)、其他事项说明(无)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19个的83.1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916.5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4.67%。

    十、其他事项说明(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 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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