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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

日期:2019-08-30 15:29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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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独立核算单位17个。包括:丰台环卫中心本级、丰台环卫所、太平桥环卫所、卢沟桥环卫所、东铁营环卫所、大红门环卫所、右安门环卫所、南苑环卫所、马家堡环卫所、长辛店环卫所、宛平环卫所、云岗环卫所、东高地环卫所、新村环卫所、北京南站环卫所、机械化清扫队、环卫作业质量检查队。机关本级下设16个科室部门: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人事科、安全生产法制科、计划财务科、车辆管理科、环境卫生科、环卫设施管理科、基建设施设备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会、数字化信息办公室、审计科、共青团委员会、党建办公室。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全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工作职责包括: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环境卫生法规及规定;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清扫、绿地保洁和公厕清扫、保洁、清掏,对垃圾、渣土、粪便进行清运、消纳;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对城镇、乡村地区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垃圾、渣土清运消纳、粪便抽运消纳、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干路清扫保洁、道路遗撒委托清扫、公厕使用保洁、委托管理的环卫设施等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有偿服务;负责全区辖区内新、改、扩建道路和居民小区配置的环卫设施及附属设备的验收和接收使用,以及环卫设施的拆除、索赔和易地建设;负责全区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翻、改、建;负责本单位垃圾楼、垃圾房、垃圾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投入使用的验收交接等管理工作。对垃圾楼、垃圾房、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负责主要道路两侧果皮箱的设置、摆放和清掏保洁;负责对全区重点地区主要大街道路的机械清扫、路面冲刷、洒水降尘和冬季融雪工作;负责对社会单位环卫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381人,实有人数1200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6305.27万元,比上年增加9047.01万元,增长9.3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119.10万元,比上年减少48.29万元,下降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4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6314.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4.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555.16万元,比上年增加9325.82万元,增长9.69%,其中:基本支出4334.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1%;项目支出101220.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926.19万元,比上年增加9318.10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2018年新能源车购置费用比2017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7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3.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4%;城乡社区支出96936.46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97.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6.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12%。其中: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5.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为:区财政将“组织事务”中的1.05万元调整下拨基层所队时后续拨付按“宣传事务”核算。

“宣传事务”()2018年度决算1.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5万元,增加了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预算经费调整。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决算2223.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23.17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2223.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23.17万元。主要原因:补发了未规范离退休人员经费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214.93万元;补发了遗属补贴0.12万元。

3、“城乡社区卫生”(类)2018年度决算96936.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499.89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96936.46,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499.8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新能源车购置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34.7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7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3.8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43.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财政拨款预算与决算都为零。比2017年决算1.35万元减少1.3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我单位公务招待费用财政拨款预算与决算都为零。2017年预算与决算都为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43.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3.85万元。比2017年决算53.77万元减少9.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相关支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43.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3.85万元,主要原因:丰台环卫系统属于作业成本核算,年度不单独批复“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9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7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2,53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0.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2589.88万元,其中:汽车1248辆,90016.1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4459.47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收费重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4.55%,涉及金额28544.26万元,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综合平均得分97.40分。

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通过对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项目资金预算的严谨性、规范化,完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项目支出主体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评价结果:各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有方案、有措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比较规范。其中五个项目(1、马家堡、机扫队办公场所及停车场租赁;2、万柳桥纪家庙停车场场地租赁费;32018年购置新能源环卫电动车辆;4、彩钢夹芯板环卫设施改造工程;5、环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实行简易评价程序自评,涉及年初预算资金27238.50万元,全年执行数27114.31万元,执行率99.55%,绩效评价总体平均得分98.63分。一个项目(2018年安置本市农村劳动力项目)实行普通程序评价,项目预算资金1305.76万元,预算执行数1302.34万元,执行率99.74%,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28分,评价级别为优秀。

项目评价结论:所有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机构设计完整,职责分工比较明确。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

二、安置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市农村劳动力作用。丰台区环卫中心下属12家基层单位,提供200个环卫作业岗位,安置密云区200名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项目资金情况

2018122日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下达《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丰财企年初批复[2018]319号及《丰台区财政局关于丰台区环卫中心安置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项目申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采购的复函》丰财采购[2017]1397号文件,批复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预算11,929,290.00元,完成竞争性磋商后成交金额11,904,818.00元。该项目因资金不足于20193月进行追加,追加金额为1,128,276.00元。预算合计金额为13,057,566.00元,实际支出13,023,427.97元。

3、绩效目标

预期总目标

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市农村劳动力作用

阶段性目标

按照《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丰台区环卫中心安置密云区200名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具体指标如下:

产出数量指标:完成安置密云区200名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产出质量指标: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的发挥本市劳动力作用,符合岗位工作需求。

产出进度指标:按市区两级进度要求,完成该项工作。

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在1305.76万元内。

社会效益指标:安置的密云区200名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增收,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了家庭和谐。

可持续影响指标:对于个人、家庭及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聘用人员满意度≥90%,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台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到满意。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机构设计完整,职责分工比较明确。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安置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28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满意度指标维度不全面。2、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预算项目管理制度中缺乏项目管理职责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内容,不利于规范项目实施过程管理。3、项目没有实施方案,没有立足项目管理控制和有效实施。4、项目绩效资料提供不充分,证明效果资料不足。5、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和服务对象维度不够,调查问卷发放范围、数量局限,缺乏与绩效目标的对应性,证明力和效果性不足。

(四)建议

   1、提高对绩效预算管理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理解,绩效目标设置应围绕工作任务和实施内容,以及实施结果合理设置绩效目标。2、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预算项目管理制度中项目管理职责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内容,规范项目实施过程管理。3、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立足项目管理控制和有效实施,制定相关管理措施。4、提高预算绩效项目绩效资料归集整理全面性、完整性,结合预算绩效目标的合理设定,完整有效提供证明效果材料,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效果。5、合理确定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和服务对象维度。采取有效方式开展调查,合理设定问卷发放范围、数量、加强与绩效目标的对应性。

72-1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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