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丰台区气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丰台区气象局是北京市气象局及丰台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及气象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7年底,共有行政编制5人,实际5人;事业编制5人,实际5人;编制外职工9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50.3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0.1万元,增长0.199%,其中:财政拨款50.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再无其他上级补助及任何收入。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0.3万元,比2017年增加0.1万元,增长0.199%。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气象台(站)业务运行维护经费50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气象台(站)业务运维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任何政府采购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财政拨款安排的5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丰台区气象业务运行维持,0.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丰台区气象局党支部党员活动组织和开展。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备注:
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使用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无此内容。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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