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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 2020-02-07 10:09 来源: 区文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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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文促中心是负责为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组织项目论证、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专题调研负责戏曲文化的传承、推广和普及,办好中国戏曲文化周活动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属于区政府直属的规范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文促中心内置六个科(室):办公室、研究室、戏曲文化科、产业促进科、项目协调科、宣传信息科。截至2019年底,共有事业编制39人,实际25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4446.3277万元,同比2019年减少368.3608万元,减少7.65%,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项目内容和缩减了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3116.98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29.34万元。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4446.3277万元,比2019年减少368.3608万元,减少7.65%,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项目内容和缩减了项目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618.15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28.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146万元,教育支出31.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9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873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惠民文化消费季、中国戏曲文化周等系列文化活动经费;

3、信息化平台及自有媒体运维经费;

4、人员培训、戏曲文化推广、特色文化街区打造工作经费;

5、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49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91.63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47.91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运行的各项支出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0年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固定资产归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文促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2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491.6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1.2%。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4、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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