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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07 10:0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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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主要为:

1.贯彻执行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协调推进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任务;统筹规划和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2.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分析和预警工作。

3.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执行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制度。

6.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北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相关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7.负责建立本区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8.负责本区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械的集中采购工作,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9.依法对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情况。

10.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本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本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2.负责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避孕节育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

14.负责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6.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7.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24个。具体单位如下: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丰台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北京市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铁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计划生育宣传和指导中心。

截至2019年底,共有行政编制174人,实际163人;事业编制4913人,实际3923人;离退休人员2575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528,471.05万元,同比2019年增加22,378.58万元,增长4.42%,其中:财政拨款132,817.00万元,事业收入388,432.64万元,其他收入229.2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6,992.14万元。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528,471.05万元,比2019年增加22,378.58万元,增长4.4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2,668.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5,803.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7万元,教育支出19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1,34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4.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89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卫生、医疗等单位药品成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保安费、保洁费等各项费用;

3.全区医疗、卫生事业人才培养和科研教育、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经费;

4.精神病防治院标准化设备购置和业务用房租金等经费;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购置和六位一体工作、政府办实事、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经费;

6.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妇幼保健工作、卫生监督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工作、120院前急救体系运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支援乡镇卫生院等经费;

7.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和卫生职工培训中心专项工作经费;

8.计划生育扶助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3,99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7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7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46.7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66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8998.56万元,其中:车辆115台,1963.9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0台(套)、3127.2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56台(套)、42059.16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5.4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0.01%,变动原因为我委严格按照政府及财政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0年预算数60.48万元,同比下降1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60.48万元,同比下降10.00%,变动原因是由于我委严格按照政府公车改革要求,严控车辆运行经费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47814.8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022.5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9.18%。

、其他事项说明

此项内容本部门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二、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三、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四、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公开)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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