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丰台区地震局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工作。
2.负责本区地震监测工作,提出分析预报意见,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与上报;管理辖区震害评估,参与地震恢复重建工作。
3.负责本区地震技术系统、通讯系统的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知识,开展地震科技交流、业务培训等。
5.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北京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底,事业编制15人,实际15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5466.117万元,同比2019年增加14.3324万元,增长2.6%,其中:财政拨款5466.117万元.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5466.117万元,比2019年增加14.3324万元,增长2.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1.69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4.92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地震局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地震局防震减灾宣传经费;
3、地震局培训经费;
4、地震局监测预报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共计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0.42万元。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无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持平(增加0元),主要原因: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持平(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两年上级拨款公务接待费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持平(增加0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地震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4.9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十、其他事项说明
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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