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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支队2019年财政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27 17:19    来源: 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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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成立于2005年12月,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325号。目前单位负责人为刘永利支队长。我单位主要负责丰台区范围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检查、建审验收等工作,全力做好辖区内火灾态势平稳,不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

支队下辖支队机关以及长辛店中队、北大地中队、大红门中队、方庄中队、右安门中队、五里店中队、西客站中队、西罗园中队、石榴庄中队、程庄路供水中队、南苑中队,玉泉营中队、角门中队、王佐中队、丽泽中队共计15个基层中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50人,实有人数493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27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190.74,上升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41.72万元,比上年减少540.49万元,下降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1.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619.83万元,比上年增加968.67万元,增长6.3%,其中:基本支出4632.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87%;项目支出11987.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1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7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190.74,上升7.4%。主要原因:支队成立马家堡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申请开办费及弱电化工程款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教育支出114.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

节能环保支出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328.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4.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9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14.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9万元,下降24.85%。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其中基本经费中的培训费根据财政压缩预算支出的总要求,压缩支出。

2、“节能环保”(类)2019年度决算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27.27%。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该项目为财政整体拨付项目,根据支队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328.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02.55万元,上升10.88%。其中:

“应急管理实务”(款)2019年度决算153.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66万元,下降19.72%。主要原因:该部分为支队专职安全员经费,因年中应安监局要求该部分人员缩编,导致经费执行度下降。

“消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175.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40.2万元,上升11.29%。主要原因:根据支队实际发展情况,年中申请追加“指挥中心及马家堡特勤消防站开办费”、“指挥中心及马家堡特勤消防站弱电化工程项目”、“追加房租”等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2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9年度决算12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长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2019年度决算12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该经费属于上年结余,项目结束后剩余资金由财政收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32.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429.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5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9.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35.4万元减少9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35.4万元减少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19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35.4万元减少9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压缩预算总要求,节省预算开支。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2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5.7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2.7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8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0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74万元,增加原因:2019年支队进一步扩大了规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3.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3.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公开表格中的数据为上报决算数据,经财务核实,已决算说明为准)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6台,2147.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该事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0.52%,涉及金额11387.61万元,站项目总金额的84.8%。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5个,涉及金额10687.34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700.2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7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评价结论

综合自评结果为优秀。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使项目科室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树立了绩效管理的理念,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益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加强和改进单位的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圆满完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1. 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单位的绩效评价与管理仍处于初步阶段,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预算中还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思想,“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还未全面完全深入人心,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绩效目标设定精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2. 绩效管理相关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技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理论绩效管理工作。

3. 探索结果应用,指导预算编制工作

首先按照区财政局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评价结果的透明化,提升绩效、责任意识。其次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四)建议

建议开展此方面系列专题培训,从理论、实操、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提高先关人员业务能力,保证绩效评价工作更顺利、更专业,是评价结果更准确,应用价值更高。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0.52%,涉及金额11387.61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5个,涉及金额10687.34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700.2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7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主要经验或存在问题

(一)主要经验

1. 领导高度重视是顺利开展自评工作的坚强后盾

我单位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与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主任办公会、工作部署会上领导都对自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组织迅速,保障有力。

2. 项目科室负责人的支持是完成自评工作的有力保障

我单位是2019年全过程预算管理试点单位,我们通过多次广泛的宣传,请专家讲课等形式,使大家对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逐步把“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管理理念融入到了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支出责任。在此的自评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态度积极,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填报质量高,项目实施的资料收集较快,说明把绩效的理念已贯穿于平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在短时间按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做好了保障。

3. 结果有效运用是自评工作的最终目的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使项目科室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树立了绩效管理的理念,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益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加强和改进单位的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圆满完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1. 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单位的绩效评价与管理仍处于初步阶段,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预算中还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思想,“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还未全面完全深入人心,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绩效目标设定精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2. 绩效管理相关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技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理论绩效管理工作。

3. 探索结果应用,指导预算编制工作

首先按照区财政局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评价结果的透明化,提升绩效、责任意识。其次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或建议

建议开展此方面系列专题培训,从理论、实操、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提高先关人员业务能力,保证绩效评价工作更顺利、更专业,是评价结果更准确,应用价值更高。

四、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31-2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31-1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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