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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8 10:00    来源: 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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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下设综合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复查科、排查督查科五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政策措施;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区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负责征集、处理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有行政编制25人,实有人数2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退休人员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26.76万元,比上年增加64.14万元,增长7.4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6.72万元,比上年减少37.24万元,下降4.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5.55万元,比上年增加54.13万元,增长6.28%,其中:基本支出864.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41%;项目支出51.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5.56万元,比上年增加64.50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日常办公需要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11%;教育支出4.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5%;住房保障支出123.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714.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9.46万元,增长16.16%。其中:

“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度决算714.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9.54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0.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13.33%。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活动开展情况支付各项党组织活动经费。

2、“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4.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08万元,减少59.4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4.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08万元,减少59.40%。主要原因:压缩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71.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94万元,减少6.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年度决算71.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94万元,减少6.44%。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在职情况减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决算123.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60万元,增长8.4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9年度决算123.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60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此类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此类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64.4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级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同2019年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由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8.10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调整预算数:指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整调减数。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区信访办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0万元,占全部项目经费金额的53.7%。通过自评,项目支出状况和效果良好。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国家信访局及北京市信访办有关信访宣传工作的要求,为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扩大网上信访的吸附力和影响力,引导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区信访办在2019年预算申报中设立“信访宣传月活动及全年信访宣传活动”项目,申请项目资金30万元。

制定《丰台区2019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19524日至623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打造网上主渠道,智慧信访更阳光”为主题的信访条例暨网上信访宣传月活动。524日上午,丰台区在丰台花园设立主会场,开展“打造网上主渠道,智慧信访更阳光”主题信访宣传,正式启动2019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丰台区信访办、丰台街道、区住建委、卫生健康委、房管局、民政局、司法局、规自分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等重点部门参与主会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品、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各街道、乡(镇)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25日至613日期间,各街道、乡(镇)围绕宣传主题和内容,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品、展板展示、与司法所联合开展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网上信访宣传。

(二)评价结论

“信访宣传月活动及全年信访宣传工作”项目经费支出较好,“打造网上主渠道,智慧信访更阳光”主题信访条例暨网上信访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尤其是主会场、分会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得到了群众好评,区信访办印制并向街道、乡(镇)发放网上信访宣传品及宣传材料,起到了很好的信访宣传效果。

(三)存在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期间的管理。

(四)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方面的培训。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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