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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20-09-28 10:00    来源: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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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是丰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职权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下设六大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东高地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1人(含工勤人员1人),实有人数75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数4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10,68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3.67万元,增长0.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95.86万元,比上年增加392.10万元,增长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5.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402.86万元,比上年减少166.66万元,下降1.58%,其中:基本支出6,356.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10%;项目支出4,046.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9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0,68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3.67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本年追加资金重点用于加强城市管理,推动辖区民生事业发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8.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3.9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84%;城乡社区支出974.2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408.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4.56万元,增长8.96%。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1.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补选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费。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度决算4,976.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47.78万元,增长41.0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拆违控违项目。

“统计信息事务”2019年度决算13.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2019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和经济普查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2019年度决算6.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299.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5.73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志愿者活动、无照经营整治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18.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00万元,增加885.4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群防群治专项活动和平安丰台创建活动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35.04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45.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6万元,减少5.47%。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2、“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决算8.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59万元,增加100.00%。其中:

“公安”2019年度决算7.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09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发放流管员工资。

“司法”2019年度决算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司法所工作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97.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21万元,增加9.22%。其中:

“文化和旅游”2019年度决算56.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2.39万元,减少36.37%。主要原因:年中调整资金配比用于基层体育事业发展。

“体育”2019年度决算40.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60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基层体育事业发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2,983.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3.19万元,减少1.7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10.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5万元,减少11.36%。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民政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2,212.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44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375.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79万元,减少3.05%。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就业补助”2019年度决算307.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4.94万元,减少10.21%。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抚恤”2019年度决算7.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34万元,增长422.6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退役安置”2019年度决算0.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91万元,减少81.46%。主要原因:年末结余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社会福利”2019年度决算5.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3万元,增长35.7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发展地区养老事业。

“残疾人事业”2019年度决算22.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86万元,减少34.19%。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临时救助”2019年度决算7.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14万元,增长76.5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开展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6.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27.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50万元,增长243.7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开展优抚人员帮扶工作。

5、“卫生健康支出” 2019年度决算157.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20万元,减少6.64%。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2019年度决算41.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47万元,减少15.27%。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9.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相同。

“医疗救助”2019年度决算61.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95万元,增加41.0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优抚对象医疗”2019年度决算1.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43.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52万元,减少35.00%。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6、“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5.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33万元,减少6.08%。其中:

“污染防治”2019年度决算5.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33万元,减少6.08%。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7、“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974.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29.49万元,增加182.6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128.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18万元,减少5.28%。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度决算459.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5.94万元,增长342.3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东高地公园建设和背街小巷保洁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385.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80.74万元,增长268.04%。主要原因:年末结余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8、“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决算535.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7.26万元,增长7.4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9年度决算535.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7.26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补充人员招录的缺口。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年度决算176.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47万元,减少7.56%。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176.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47万元,减少7.56%。主要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30.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55.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33万元,增加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19年度决算55.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33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发展。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56.2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3事业单位。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减少1.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履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8.81万元,比上年减少5.11万元,减少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6.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台,34.5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0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3,197.83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88.67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1个,涉及金额2,909.1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4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7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2017年印发的首都核心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年(2017-2019年)行动方案,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抓创建、治顽症、促提升”的总体要求,在首都核心区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改善群众身边环境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街巷胡同。丰台区纳入首都功能主承载区布局,使丰台在服务首都发展大局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以现状问题为出发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结合政策及专业支持,统筹规划,对东高地街道东高地社区和三角地社区进行环境整治,包含9条背街小巷,分别为甲八组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甲八组一至五巷),小龙河滨河路,东高地一巷,益丰园路,三角地中路。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背街小巷项目综合得分83.74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果为“良好”。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为13.66分,该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计划,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可量化现象。

项目管理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6.18分,项目执行较为规范,制定了工作方案,基本能够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安排项目,但存在管理过程的绩效资料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够严谨情况,未见验收的相关资料。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55分,评价得分43.90分,项目的实施,有效的完善了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的提升,提高人居环境性能,美化居住环境,缓解了小区部分地区车辆堵塞的问题,但管理过程的绩效资料不够完善,未见满意度调查的相关资料。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

该项目绩效目标定性表述较多,目标设定不够明确、量化,不能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约束、引领和评价作用,在项目事后评价中难以进行对比分析和比对评价。

2.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项目签订的个别合同没有填写日期,合同要素填写不够完整,同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情况。

3.管理过程的绩效资料不够完善。

未按项目对相关管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项目效果的说明材料不足,不能充分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难以考核项目完成程度及效果。未见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资料,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4.未见满意度调查的相关资料

项目的实施直接服务于群众,未见满意度调查资料和反映群众满意的绩效资料。

(四)建议

1.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

建议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明确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更好地实现项目的预期目的,提升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2.规范合同的管理

建议规范合同管理,合同要素要齐全,避免合同纠纷。

3.完善项目管理过程资料

建议注重和加强过程管理,增强绩效意识,重视档案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的规范性

4.加强项目满意度调查

建议进一步开展项目实施效果及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工作,完善绩效评价的评价要素,反映服务对象和居民群众对于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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