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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28 10:00    来源: 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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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丰台区总工会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办公室、党建人事部(经费审查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部(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公室)、权益工作部、宣传教育部、社会联络部(女职工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丰台区总工会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技术交流站、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工人文化宫、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苑工人俱乐部、北京市丰台工人俱乐部、北京市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

2.部门机构职责:(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丰台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总、北京市、丰台区工会代表大会和执委(委员)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丰台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对丰台区内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北京市总工会、丰台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丰台区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丰台区内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在丰台区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丰台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丰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5)监督、检查丰台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丰台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丰台区直属基层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6)协助丰台区政府做好辖区内全国、北京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丰台区内全国、北京市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丰台区内全国、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7)负责丰台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指导、审查、审计工作。(8)承担北京市总工会、丰台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7人,实有人数21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人数4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24.01万元,比上年增加321.94万元,增长13.4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98.9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97万元,增长8.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8.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13.82万元,比上年增加311.75万元,增长12.98%,其中:基本支出1304.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06%;项目支出140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57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7.05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收入金额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04.01万元,比上年增加314.02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补发项目经费支出金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3.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5%;卫生健康支出2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住房保障支出146.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323.2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88.42万元,增长14.17%。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320.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88.06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专职工作者工资项目经费增加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20.69%。主要原因:新增离退休党务工作者补贴项目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2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金额相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6.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22万元,增长8.8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06.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22万元,增长8.80%。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7.00万元,和2019年年初预算金额相同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7.00万元。和2019年年初预算金额相同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6.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1万元,增长0.9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46.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1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04.3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事业单位。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1万元减少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1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未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相同。。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20.82万元,比上年减1.61万元,减少原因:公务交通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0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08.3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劳模:是劳动模范,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丰台区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6.15%,涉及金额1357.07万元。各项目总体评价结果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为“达成预期指标”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2012年第23次丰台区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以及丰台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丰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 的通知(丰社委发〔 2019〕 2 号),开展实施该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专职工作者工资项目由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统一实施开展

3、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丰财行年初批复[2019]204号文件,2019年专职工作者工资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1,000.00万元,根据丰财内指[2019]648号文件,2019年工会专职工作者经费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99.05万元(此项目内容为发放工会工作者补发工资)。

4、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总资金截止2019年12月底共支付金额为1,960.42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1 人员经费:1,942.33万元

1.2 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18.0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金额1,199.05万元,自筹金额761.37万元。

5、绩效目标

根据工会工作需求,聘用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形成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掌握区域内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联系群众,职工群众广泛收集劳动关系职工需求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收缴工会经费;采集会员和用人单位信息,协助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开展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帮扶救助、职业介绍、职业助推、职工互助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纠纷,开展集体协商、厂务公开、劳动安全监督等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具体指标如下:

产出数量指标:聘用专职工会社工工作者162人。

产出质量指标:1、完成百人以上企业发展会员任务数。2、督促各街道乡镇总工会开展职工沟通会工作,年内每街道乡镇至少办10次职工沟通会。3、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覆盖面达到84%以上;百人以上企业独立协商达到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扩大至60%。4、年内至少在2个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5、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职代会制度。100%;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60%,其中百人以上企业独立建制率达到80%。6、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能够按照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相关工作。7、困难职工底数清动态管理,年底时限在档困难职工脱困率30%。8、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三项以上,且人数达到会员总数的25%以上。9、街乡园区总工会经费申报率达到90%。10、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大赛,参加市区级竞赛活动一次,或自行开展一次。11、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注册使用率≥20%。12、12351热线派单按时接单率达到100%;12351热线派单按时结案率达到100%。13、京卡服务项目参与率≥50%,会员参与率≥25%。14、全年向市总工会官方网站投稿不少于50篇。15、建制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会议。16、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区总工会利用本级经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不少于10个,受益职工应达到6000人次以上。17、街道乡镇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为兼职的配备正科级专职副主席,街道配备专职工会干部。18、准确反馈劳模情况,定期走访慰问。19、辖区内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20、落实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21、按时完成续转职工互助保险100%。22、完成工会经费入库率99%,按比例提取、足额上缴工会经费。23、健全劳动争议协调组织,调解和受理劳动争议不低于本辖区所发生劳动争议的30%。24、民主管理数据库信息录入完整、准确,更新及时。25、女工工作经费列入工会整体预算。26、工会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全年零投诉。27、积极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28、参加和组织“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宣讲活动。29、积极推进首都职工志愿服务工作,完成目标,开展1-2项工会特色的身边的志愿服务活动。30、至少参与一项市总工会组织的市级示范体育项目;组织区域内职工参加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至少参加一项市级示范项目。工资发放及时,及时性达到100%;发放金额准确达到100%;项目完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

产出进度指标:1、全区已建工会组织2285个,会员总数207379人。2、年内各级工会组织“双沟通”会1005场。3、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覆盖面达到84%以上;百人以上企业独立协商达到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扩大至60%。4、年内至少在2个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5、建会百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6、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能够按照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相关工作。7、在档困难职工从2018年的39人减少到22人,在慰问帮扶、子女助学等方面累计投入资金106万元。8、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三项以上,且人数达到会员总数的25%以上。9、街乡园区总工会经费申报率达到93.31%。10、全年申报公益大讲堂11场,技能大赛岗位练兵11场,读书沙龙项目24场,技术工人职业培训项目3场,青年职工拓展训练3场,市区两级经费投入84万余元。11、12351热线派单按时接单率及结案率均达到100%。12、服务活动194个,刷卡服务职工总计16.1万人次。13、在劳动午报专版宣传45次,向市总发送信息50篇,登载25篇,登载率在56%。14、建制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会议。15、购买健康培训、礼仪培训、单身职工联谊会和非遗体验等四个大项共计21个子项的精品服务项目,累计服务职工1.5万余人次,投入经费约100万元。16、准确反馈劳模情况,定期走访慰问。17、辖区内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18、按时完成续转职工互助保险100%。19、工会经费入库率98.28%,按比例提取、足额上缴工会经费。20、健全劳动争议协调组织,调解和受理劳动争议不低于本辖区所发生劳动争议的30%。21、民主管理数据库信息录入完整、准确,更新及时。22、女工工作经费列入工会整体预算。23、工会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全年零投诉。24、坚持每月对符合助推人员进行分析统计,并督促各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取证会员进行网上申报。全年共202人成功申报,申请市级助推资金212600元,区总工会助推资金212600元。25、在“喜迎国庆七十周年”、“中高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引导、暖心伴考等多种方式服务丰台百姓。26、参加市总“弗雷斯杯”羽毛球联赛;组织教委职工参加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

产出成本指标:金额控制在预算批复内。

社会效益指标:1、适应经济多元发展和职工队伍结构发生的新变化,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多管齐下、合力建会,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工会会员数大幅增加,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凝聚力;2、鼓励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运作,促进广大职工将实干精神和拼搏干劲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之中;3、通过创新成果展示、科研项目试点等方式,以科研骨干带动团队创新,职工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技术进步取得明显成效;4、通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发展企业文化,增强职工的向心力;5、加强工会服务站建设规范化,完成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为企业和职工解决需求最为迫切的具体问题,实现服务职工零距离;6、宣传劳模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传递劳模正能量,营造了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7、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益,突出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增强职工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实现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激发了广大职工有序参与、源头参与企业管理的意识;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与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的自觉性;9、建立健全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10、积极搭建求职平台,为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11、推广“京卡互助卡”开发更多合作项目,为广大职工提供最直接的优惠服务;12、依托“五月的鲜花”、摄影比赛、书画比赛等活动,为职工搭建展示风采的平台,通过运动会、球类比赛、推广“工间操”等系列活动,掀起全区职工健身新热潮;13、开展职工素质教育工程,职工培训和技术创新等相关工作;14、推进工会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络办公信息化和网络宣传能力,建立健全与各类新闻媒体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工会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15、坚持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双维护”原则,为劳动争议双方及时化解纠纷,保持地区劳动关系和谐有序;16、成立丰台区职工艺术团,为指导基层开展文体活动、服务职工奠定基础,促进全区职工文体活动有序开展;17、整合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群团工作合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健全专职工会工作者人才体系,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工会会员对所在地区的工会服务站的整体情况满意达到90%。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财务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专职工作者工资”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24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不够准确和完整。如,数量指标为聘任人数,质量指标应为聘任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考核标准,目前质量指标的内容为人员工资内容,质量指标不准确;进度指标为工作安排,非本项目的执行进度,指标设定不准确;2、项目未见具体实施方案,提供的是考核奖励办法,相应项目管理执行的组织机构和具体人员分工职责未见。

(四)建议

1、提高项目的绩效管理意识,准确设定项目目标和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引领性;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单一项目管理办法要在总体项目管理办法框架基础上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单位项目管理制度,从立项、决策、执行、监督,绩效管理等方面完善管控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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