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规范工资的正处级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内设七部一室:开发部、安保部、社教部、文保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景区管理部、办公室,本年度内设机构无增减变化。
部门职责:
1.编制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建旅游景点和设施的审核;
3.负责景区旅游招商、宣传报道和业务交流工作;
4.负责景区旅游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卢沟桥、晓月公园和宛平城等文物景点的保护管理工作。
6.负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雕塑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国家、市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爱国主义教育任务;
7.负责海内外各界人士来雕塑园参观、游览活动的接待、宣传讲解等工作;
8.进行国际和民间反法西斯战争宣传和交流工作;
9.负责雕塑园群雕的维护和绿化区的养护工作,做好雕塑园日常行政管理及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城内街常态化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9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455.78万元,比上年减少384.66万元,下降7.9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21.37万元,比上年减少849.05万元,下降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1.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16.88万元,比上年增加390.38万元,增长9.94%,其中:基本支出1184.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44%;项目支出3132.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55.78万元,比上年减少368.71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2018年区财政拨入资金卢沟桥保护工程、卢沟桥(宛平城)文物保护规划、宛平城北侧城墙段修缮工程等项目资金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6.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78.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住房保障支出13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0.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0.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4078.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89.36万元,增长20.34%。其中:
“文物”2019年度决算4078.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89.36万元,增长20.34%。主要原因:本年支付上年结转资金439.65万元(包括卢沟桥(宛平城)文物保护规划,宛平城北侧城墙段修缮工程等项目)及本年追加资金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99.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66万元,下降4.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99.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66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2019年有事业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决算137.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54万元,下降7.12%。
“住房改革支出”2019年度决算137.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54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因2019年有事业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本部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支出决算说明事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84.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82.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85.6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4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5万元减少2.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5万元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3.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无此说明事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无此说明事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3123.64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28.64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3个,涉及金额2694.92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常态化运行经费”自评绩效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2015年7月7日,《伟大胜利 历史贡献》主题展览活动在宛平城内抗战馆举行。为了保障参观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参观活动的平稳有序,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从6月底以来,成立丰台保障指挥部为此次活动提供了全力的保障服务。经过百日运行情况的显示,城内街居民都能积极地参与到保障活动中,参观活动平稳有序,景区环境美观靓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确保下一步宛平城步行街实施常态化管理,结合当前的运行状况,保障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维持宛平城步行街常态化管理的建议,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第199期会议决定,从2015年11月以后继续实行常态化管理,由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为主责单位。
2.项目的资金情况
该项目申请财政资金428.6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28.6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2019年项目实际支出428.64万元,均为保安费,共聘保安员98人,其中保安员96人,服务热线2人。值岗地点为宛平城东西城门、城内街巡逻、P2P3停车场及电瓶车运营、指挥部服务热线。工资标准为保安员0.365万元/月,服务热线人员0.34万元/月,时间为12个月,全年费用428.6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绩效目标
对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对景区整体环境提升使居民及游客有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参观环境。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7.5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5分,项目管理得分29.5分,项目绩效得分53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抽查范围较小;
2.对保安人员值岗情况的监督检查需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
希望区财政予以资金支持,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以确保满意度调查准确性。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