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1年7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陈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丰台区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监管、控风险、促发展”这条主线,积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努力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助推我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建机制,加强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建立涵盖项目需求申报、债券资金审核、支出使用管理、债务还本付息等在内的政府债务全过程项目管理机制,形成政府债务“借、用、还”相统一的闭环管理系统。
二是硬约束,着力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统筹政府债务安排与预算编制管理的衔接配合,在预算申报阶段,同步开展项目需求对接,对条件成熟适合发债、亟需投入但年度预算无法安排的项目,可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解决,弥补建设资金缺口。
三是重效率,着力加强政府债券支出管理。结合项目支出计划,合理申报政府债券发行期限,确保债券资金一经发行立即支出。对已经过市级批准的政府债券项目,通过调度库款提前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券资金支出使用管理,督促部门及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是强监管,着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强政府债务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梳理排查债务风险隐患。结合债务期限结构,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有效避免偿债风险。
截至2020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3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5.5亿元,专项债务191.0亿元,低于当年482.5亿元的政府债务限额(一般债务179.4亿元,专项债务303.1亿元)。总体看,政府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二、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及再融资债券安排方案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应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经市人大审批,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0.0亿元、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7.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及再融资债券安排方案如下:
(一)新增债券安排方案
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保重点。突出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丰台火车站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防风险。结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在堵住新增隐性债务“后门”的同时,通过申请政府债券,开好依法规范举债的“前门”,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防范资金链断裂带来“处置风险的风险”。三是强统筹。将部门预算与债券资金总体考虑、统筹安排,将亟需投入但年度预算无法安排的项目纳入政府债务计划,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按照上述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区两级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和区级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火车站、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涉及6个项目,包括一般债券2.0亿元,用于京良路西段(京昆联络线高速-京港澳高速)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程;专项债券18.0亿元,分别用于长辛店棚户区改造项目8.0亿元,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3.5亿元,看丹村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2.0亿元,万泉寺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2.5亿元,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2.0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新增政府债券由市财政局组织发行,债券资金转贷各区使用。我区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5年、7年,发行利率预计略高于国债同期限收益率。同时,按照债券风险防控机制规定,分别将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保障债券到期本息偿付。其中,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为项目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随着项目上市交易,对应收入缴入国库,能够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
(二)再融资债券安排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批准,结合我区实际,2021年申请政府再融资债券7.7亿元,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具体如下:
一是化解存量债务4.4亿元。市财政局下达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务额度4.4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需化解的到期存量债务。目前已通过库款垫付方式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待调整预算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申请使用再融资债券4.4亿元及时回补库款。
二是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3亿元。包括11月1日到期的一般债券0.94亿元,12月1日到期的一般债券2.32亿元。目前市财政局已下达指标文,待再融资债券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流程偿还到期本金。年初区级预算安排的用于还本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亿元拟调整用于增加我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亿元。
三、上年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情况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6亿元。其中:区级收入上年结余增加1.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增加0.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1亿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增加3.6亿元。其中,区级支出增加3.5亿元,主要用于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5亿元,农林水支出0.9亿元。另有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增加0.1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卫生健康支出0.1亿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区级收入上年结余增加8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增加8万元。其中,区级支出增加8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
四、关于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要求,经区人大批准的区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本次预算调整涉及我区2021年区级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亿元。
2020年12月,丰台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42.7亿元,支出总计为242.7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3亿元、增加上年结余及调入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为251.6亿元,支出合计为25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丰台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5.5亿元,支出总计为95.5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2.4亿元后、增加上年结余8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117.9亿元,支出合计为11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下一步,按照《预算法》及中央、北京市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细化政府债务风险监管体系,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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