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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丰台区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日期:2022-07-22 09:56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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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丰台区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71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陈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丰台区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

一、2021年再融资债券情况

2021年12月,根据全市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市财政局为我区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231.9亿元,用于偿还丽泽金融商务区、长辛店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贷款。由于债券资金于2021年12月30日下达,新增再融资债券收支变动情况未能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丰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中予以体现。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1.9亿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支出总计相应增加23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待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我区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情况纳入《丰台区2021年决算(草案)》。

二、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

今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626.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1.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5.4亿元。

今年以来,经市政府、财政部批准,分两批下达我区2022年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499亿元,用于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隐性债务。截至4月底,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125.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1.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4.4亿元。

(二)债务余额及风险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92.8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47.51亿元、专项债务445.34亿元,余额均处于限额内。

按照审计署的债务率、偿债率计算口径测算,2021年,我区债务率、偿债率分别为108.74%和2.76%。若剔除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236.34亿元后,我区债务率、偿债率分别为65.39%和2.76%。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标准,我区债务率处于绿色区域(债务率≤120%)。

再融资债券使用方案

(一)偿还存量隐性债务

今年以来,在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内,市财政局分两批为我区发行再融资债券498.07亿元,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其中,1月份发行再融资债券366.45亿元,涉及8个项目,包括看丹、东铁营等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324.65亿元以及丽泽商务区北区、大红门旧村等2个土地储备项目41.8亿元。4月份发行再融资债券131.62亿元,涉及辛庄村、张家坟村等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上述再融资债券到期后拟全部使用项目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偿还,随着项目上市交易,对应收入缴入国库,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对应的政府债务。

(二)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今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核定我区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27.285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其中,一般债券2.785亿元,专项债券24.5亿元。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分别是丰台区城乡一体化大红门旧村改造项目12亿元、羊坊村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12.5亿元。

四、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要求,经区人大批准的区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68.57亿元,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8亿元、上年结余4.1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亿元以及减少调入资金2.39亿元后,收入总计为275.89亿元。

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68.57亿元,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亿元、上解支出0.4亿元后,支出总计为275.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163.21亿元,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22.57亿元、上年结余4.57亿元后,收入总计为690.35亿元。

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163.21亿元,增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8.07亿元、上解支出30.84亿元以及减少区级支出1.77亿元后,支出总计为690.3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下一步,按照《预算法》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细化政府债务风险监管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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