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1-01-28 11:45    来源: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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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东高地街道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东高地街道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三、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预决算信息专业名词汇总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高地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5.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7.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87人,实际77人;事业编制57人,实际46人;离退休人员65人;社区工作者人员数149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0,015.91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832.04万元,增长9.06%,其中:财政拨款8,867.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148.63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0,015.91万元,比2020年增加832.04万元,增长9.0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16.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99.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04万元,教育支出5.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7.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5.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2.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2.70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由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各类优抚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残疾人生活补助、就业补助等方面构成。

2、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城市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社区公益事业支出。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下属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41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业务活动等支出。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219.14万元,其中:车辆2台,34.5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204.9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变动原因为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数1.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同比下降10.32%,变动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变动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变动原因为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76个的53.9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14.0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4.20%。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使用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无此内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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