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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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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住保中心承担本区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租、售资格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受理、审查、公示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城镇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发现的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镇房屋安全和防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编制数65人,下设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资格审核科、租赁事务管理科、配售事务管理科、租金补贴科、使用监督科、档案管理科、长辛店管理科,南苑管理科、方庄管理科、丰台管理科。实有人数6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14324.76万元,比上年增加749.77万元,增长5.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324.76万元,比上年增加3222.62万元,增长29.03%。

1.财政拨款收入1432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4.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70.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24.76万元,比上年增加749.77万元,增长5.52%,其中:基本支出2065.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42%;项目支出12259.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4324.76万元,比上年增加749.77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保障房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9%;城乡社区支出1591.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1%;住房保障支出8334.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未开展相关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8.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77万元,下降7.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28.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77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城乡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降低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91.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96万元,增长0.8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591.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96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经费支出随市场动正常浮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334.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62.87万元,下降22.09%。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033.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56.26万元,下降22.68%。主要原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预算调减。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00.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072858.84减少6.6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人员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170.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4170.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170.33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170.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170.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65.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该项经费;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无经费支出,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该项经费。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接待事项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按项经费,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原有公务用车已全部划拨区政府。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0部门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用土地出让收益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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