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及妇儿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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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隶属丰台区妇联,为事业单位,承担着为本区妇女、儿童提供综合维权、家庭教育、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帮扶救助等方面的有关服务工作。

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68.22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下降0.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3.7万元,比上年减少7.86万元,下降2.3%

1.财政拨款收入33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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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4万元,比上年减少9.37万元,下降2.81%,其中:基本支出28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99%;项目支出3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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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32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包括活动经费、物业费、妇儿中心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教育支出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7%;住房保障支出35.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62.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1万元,下降0.87%。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62.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减少2.31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实际支出有所减少,包括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47.2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47.22%。主要原因:部分人员借调,培训次数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25.4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2万元,下降18.5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4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2万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调整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35.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7万元,下降6.6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5.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7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调整公积金基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1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1.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金额一致。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金额一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1.6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金额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减少非必要使用公务用车外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共计14.5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应。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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